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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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根据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油管字[2010]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03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是维护能源和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各类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和违规建设加油站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通过违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三)未经有关部门预核准(规划确认),擅自建设(包括新建、迁建和改扩建)加油站的行为。

(四)未经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中石化、中石油名称和商标标识以及其他自造、假冒他人名称和商标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五)非法购买、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六)使用不合格加油机的行为。

(七)其他违法行为。

三、方法步骤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12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宣传违法建设加油站、违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运输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整治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目标要求等,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对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销售、运输成品油的站点、车辆逐一进行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并通知行为人自觉整改。为方便社会参与,在周村区经信局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为:6195208,电子邮箱为jingmaoju07@163.com

(二)联合执法、集中治理阶段(1130日前完成)。对摸底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销售、运输成品油的站点及车辆,要逐一研究,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停止发票供应、拆除违章建筑、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等处理。为保证处罚措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由各执法部门根据分工,严格执法,查处不法行为。

(三)总结和验收阶段(125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于125日前报区经信局(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经信、公安、国土、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部门责任。有关部门要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区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日常掌握和举报的违法违规情况,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或直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具备核准手续,是否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无证经营行为。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所需警力,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炼油厂点;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站点的处置,检查加油站选址、防火间距、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电气防火防爆及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等,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等消防安全隐患。

区住建局、规划分局:负责未经核准,违法新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点的处置。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车辆和流动加油车;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安监局: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点;检查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国税局: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偷逃税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检查加油站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税控加油机情况、税收缴纳情况。

周村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站点依法进行取缔;检查加油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油品质量,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得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伪造、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掺杂使假欺骗消费者问题;查处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对油品质量作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周村质监分局:负责对有问题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置;负责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验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按照相应职责,积极配合省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整治行动收到明显成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作用,重点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指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附件:周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OO年十二十

 

 

 

 

 

 

 

 

 

 

 

 

 

 

 

 

 

 

 

 

 

 

 

 

 

附件:

周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思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解勤生  区经信局局长

 员:李永凯  区经信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兆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聂基忠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有才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孙常峰  区安监局副局长

   区物价局副局长

药春亮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吕建民  周村规划分局副局长

        李学华  区国税局副局长

   周村地税分局副局长

巩向电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安海善  周村质监分局副局长

   区气象局副局长

王吉栋  王村镇人大主席

王永庆  南郊镇副镇长

王贻栋  北郊镇人大主席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惠纲  丝绸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荣辉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马以军  中石化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周村片区经理

   中石油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解勤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永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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