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命名“周村餐饮名店”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0〕4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11-26
发文日期
2010-11-2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命名“周村餐饮名店”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餐饮企业:
近年来,我区餐饮业迅猛发展,涌现出了一批经营业绩好、服务水平高、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品牌企业,对弘扬我区餐饮文化、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全区餐饮业整体水平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餐饮业综合创新能力,挖掘独具特色的餐饮文化内涵,提高我区餐饮行业总体服务水平,经过前段时间的申报、初审、复审,决定命名淄博市周村嘉周宾馆有限公司、山东知味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周村餐饮名店”。
希望被命名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经营发展中,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创新运营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丰富和繁荣我区餐饮市场,促进周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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