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对境内孝妇河、范阳河入河 排污口设置进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0〕4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0-None
成文日期
2010-12-20
发文日期
2010-12-21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对境内孝妇河、范阳河入河
排污口设置进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依法对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不仅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孝妇河、范阳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河道生态环境、水面水质已大为改观。为巩固治理成果,切实保证河道生态环境长期良性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
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是《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事项,今后在孝妇河、范阳河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水质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污染物直排河道标准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水务局要本着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进行严格审批。
二、严格落实河道排污口监督检查制度
区水务局按照“统一监测对象、统一监测内容、统一监测范围”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证照和资料。
三、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档案和统计制度
区水务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在河道设置排污口的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于每年1月30日前向区水务局报送上年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量,不得弄虚作假。区水务局将相关情况核实汇总后报区政府。
各镇政府、各有关企业要带头遵法守法,积极配合排污口依法监督管理工作。区水务局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设置排污口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拒不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或抗拒执法的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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