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4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6-02
发文日期
2008-06-03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矿山企业:
《周村区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周村区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淄国土资发[2008]18号)及上级关于做好二OO八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产生和人为活动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的影响下容易产生地质灾害。据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调查发现,我区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王村镇由于地下采矿活动较多,出现了大量采空区,有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已发现部分房屋斑裂、地裂缝等险情。同时,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滥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生产矿山也有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区和易发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集中的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王村镇华琦石英矿、后坡石英矿、下沙石英矿、彭阳石英矿矿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皇住玄武岩矿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措施
(一)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塌陷
李家疃村位于王村镇西南部,处于周村煤矿采空区范围内,有居民302户、865人。几年来,该村已有30余户民房和村幼儿园墙壁、地面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斑裂和地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
1、停止采空塌陷危险区地下的采矿活动;
2、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
3、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
4、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王村镇大史村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地裂缝
大史村位于王村镇东南部,有居民432户、1270余人。由于地下采矿,自今年以来,该村已有350余户、房屋2000余间出现大面积的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险情,裂纹宽度在1-5厘米,长度不等,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特别是春节以后情况日趋严重,裂缝不断加宽。
防治措施:
1、停止该村地面下和地裂缝危险区地下的采矿活动;
2、圈定可能塌陷的影响范围;
3、对斑裂房屋进行鉴定;
4、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及时采取措施,实施搬迁避让;
5、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宝山区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
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对山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毁坏,形成了大小不等的矿坑、陡坡,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措施:
1、王村镇政府切实做好宝山山域和已毁山体的综合治理;
2、在易发区内设立“严禁乱采滥挖、预防地质灾害”等警示牌;
3、采取果断措施取缔非法采矿;
4、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削坡、护坡、平整和绿化。
(四)持证矿山生产企业
现有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历经多年的地下开采形成了大量的地下采空区,容易造成地面塌陷,威胁到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治措施:
1、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生产;
2、依法合理、规范开采,不超层、不越界;
3、随时注意矿区、回采区的地质结构变化情况,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治理。
(五)已关闭矿山企业原矿区
已关闭的原王村镇华琦石英矿、后坡石英矿、下沙石英矿、彭阳石英矿,南郊镇贾黄粘土矿、皇住玄武岩矿,历经多年的开采形成了多处矿坑、陡坡,关闭后未经回填治理,威胁到周边从事生产和其他活动的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防治措施:
1、王村镇、南郊镇政府切实做好关闭矿山企业开采区域的综合治理;
2、坚决制止已关闭矿山企业的非法开采;
3、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回填、削坡、护坡、复垦和绿化。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
(一)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区、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村庄),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责任分工附后)
(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重点抓好《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工作,坚持做好巡查制度、值班制度、登记与速报制度。周村国土资源分局、有关镇、村要层层落实好昼夜专人值班制度,公开联系电话。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周村国土资源分局、有关镇、村对稳定性差、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治理,消除隐患。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各级财政出资。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抓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均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内的镇、村和矿山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在汛期,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设立值班电话,保证通讯畅通,下情上达,确保安全度汛。
(六)及时收听、收看有关信息,做好预警工作。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各镇要指派专人注意收听、收(查)看电台、电视台和“山东地质环境信息网”(www.sdgm.gov.cn)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根据天气预报,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吴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隐患区”所处的有关镇、村、矿山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1、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表
附件1:
周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思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祥林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国卫兵 王村镇镇长
解勤生 萌水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刘冀中 北郊镇镇长
王 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药春亮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司志崇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矿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6450218、6412997(白天)
13515336300、13589595510(夜间)。
附件2:
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表
|
重点监测点 |
监测责任单位 |
预防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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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区塌陷 |
王村镇政府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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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王村镇大史村房屋斑裂、 地面下沉、地裂缝 |
王村镇政府 |
镇长 |
|
宝山山域乱采滥挖地表粘土 |
王村镇政府 |
镇长 |
|
持证矿山生产企业 |
王村镇政府 |
镇长 |
|
已关闭矿山原矿区 |
王村镇政府 南郊镇政府 |
王村镇镇长 南郊镇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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