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 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08〕5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7-25
发文日期
2008-07-26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
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周村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尹 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执孔 区新农办主任、区农业局局长
于孔水 区林业局局长
委 员:崔亦凤 区新农办副主任、区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曲 娜 区林业局副局长
葛继亮 区经管站站长
聂玉东 区农业局综合科科长
张 云 区经管站副站长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葛继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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