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 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6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08-07
发文日期
2008-08-08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
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七日
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按照“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通过示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行为,为建设“和谐周村”、“诚信周村”、“平安周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任务目标
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加快建立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全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形成食品生产、流通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力争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确保到2008年12月,实现以下控制指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工作要求: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年终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各镇、街道建立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活动经常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村(居)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保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每个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工作要求:开展农药、兽药及其它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区场秩序;农、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率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并落实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在原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帮促企业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指导企业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蔬菜局。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工作要求:开展无证照加工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违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力度,开展小作坊专项清理活动,加强生猪屠宰执法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档案,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责任单位:周村质监分局、区贸易局。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90%以上的镇(街道)、80%以上村(居)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农村食品连锁配送经营,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区场工程”。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运行成效明显,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责任单位:周村工商分局、区贸易局、各镇、街道。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工作要求:餐饮店卫生许可规范,学校、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安全得到有效监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得到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镇、街道。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帮促企业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等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贸易局、区畜牧局、区蔬菜局、周村质监分局、周村工商分局。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工作要求:按照计划、任务、经费、资源、标准、结果、信息“七统一”模式,对现有检测资源进行整合,明确检测职能,制定全区统一的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以达到理顺职责、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的目的,并逐步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贸易局、区畜牧局、区蔬菜局、周村质监分局、周村工商分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种植养殖各环节70%以上的规模食品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要求:按照《2006年度全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周政办发[2006]46号)要求,在全区4个行业,34家食品企业进行试点,有关环节监管部门要加大帮促力度,帮助企业完善信用档案,统一信用信息发布,落实激励措施,逐步形成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贸易局、区畜牧局、区蔬菜局、周村质监分局、周村工商分局。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工作要求:建立完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
责任单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工作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内容、措施,组织对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媒体能积极、客观、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情况。
责任单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方法步骤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25日)。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做好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宣传发动和调研工作,排查不达标项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配档表(附件2),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6日—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目标任务,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认真做好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材料、图片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31日)。12月份为自查和迎接考核验收阶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任务目标的各项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展开自查活动,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资料,抓好整改,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考评组对我区的督导检查工作。此项工作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把创建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导,形成机制。区政府督查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督导食品工作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附件:1、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配档表
附件1:
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景丽红 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于宗杰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
成 员:姜尊儒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马海军 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卫生防疫站站长
王世信 区畜牧局副局长
丁瑞文 区贸易局副局长
张克文 区蔬菜局副局长
刘承峰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法永臣 周村质监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由于宗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尊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周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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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目 标 及 要 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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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创建 工作方案 |
8月10日 —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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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申请。 2、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3、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4、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5、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创建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部署调度有关工作。 6、各成员单位成立创建工作班子。 7、各成员单位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创建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食品安全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 |
各成员单位 主要负责人 |
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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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8月26日 — 11月30日 |
8、印发《周村区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9、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 |
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
于宗杰 |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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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 11、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鲜活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2、指导各镇(办)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确保每个镇街至少建成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
区农业局 区蔬菜局 |
李执孔 张明俊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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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保证鲜活农产品、林果、蔬菜等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区农业局 区蔬菜局 |
李执孔 张明俊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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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保证鲜活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区畜牧局 |
马明峰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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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8月26日 — 11月30日 |
15、加强持证企业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16、出台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文件并认真实施,保证小作坊运转规范。 17、各食品生产企业进销货等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 18、保证本区企业生产的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周村质监分局 |
孙航勇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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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生猪屠宰执法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20、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90%以上镇街驻地和80%的行政村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万村,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
区贸易局 |
张昊宇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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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出台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文件,确保食品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22、加快“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90%以上镇街驻地和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 |
周村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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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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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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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出台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集市食品交易行为。 24、深入开展“工商工作进社区(农村)”及“四制一创”活动,大型食品超市、批发市场主要食品质量检测有保障。 25、各食品经营企业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 |
周村工商分局 |
展奎华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食品 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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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大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卫生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7、深入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分级管理面达到95%以上。 28、加强农村集体就餐的安全管理。 29、各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 |
区卫生局 |
牛东升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各有关餐饮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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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巩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牵头部门和试点企业“两个档案”,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对全部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部门、试点企业 |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
牵头部门 试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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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8月26日 — 11月30日 |
31、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区、镇(办)、村居三级应急机制,应急网络覆盖面100%。 |
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
于宗杰 |
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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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饮食摊点。 |
区教体局 |
余中兴 |
周村公安分局 区卫生局 周村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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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对旅游景区内外的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
区旅游局 |
尚志胜 |
周村公安分局 区卫生局 周村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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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筹措保障创建工作所需资金 |
区财政局 |
于学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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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提出加快全区食品产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做好食品产业发展工作。 |
区发改局 区经贸局 |
王 星 赵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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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大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年内实现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目标。 37、配合区工商分局、区贸易局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建设,确保实现规定工作目标。 38、配合各试点牵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39、配合区质监分局、区贸易局开展小作坊整治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
各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
各有关成员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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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督查 |
8月10日 — 12月31日 |
40、从10月起,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 41、2008年11月,邀请区人大、政协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42、创建期间,邀请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到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于宗杰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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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宣传 |
8月10日 — 12月31日 |
43、区内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宣传创建活动。 44、向社会各层面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活动。 |
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
于宗杰 孙德志 |
各成员单位 各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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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 |
12月 |
45、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自查。 46、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 |
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 |
于宗杰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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