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9〕1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3-25
发文日期
2009-03-2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为加强对我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层层分解细化防控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疫情监测、流行病学及个案调查工作,加强防控工作的督导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对疫情资料及时进行分析,对散发疫情要做到发现一例、流调一例、追踪一例、管理一例,防止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负责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数据库录入及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隔离、消毒、学生晨检、教室通风、健康教育等各项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三、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鲁卫疾控字[2008]27号)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一旦发现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病人聚集现象,尤其是发生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聚集病例,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医疗单位要按要求设立发热和疱疹病专门诊室,发现病人按照肠道传染病进行隔离治疗。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和病房的消毒,对患者粪便排泄物、污染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要增强陪护人员和医护人员的洗手、消毒意识,切实落实各项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收治手足口病患儿的病区要保持相对独立,按肠道传染病隔离,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切实发挥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
四、严格落实晨检、消毒制度,做好病例监测报告工作
区教体局要督促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及时发现病例,发现患有疱疹的患儿,应立即要求家长及时就医。对确诊患儿要进行隔离治疗直至病愈。每日对餐具、水杯、毛巾等用具、玩具、空气、桌面、教室地面等进行消毒,被子、衣物置阳光下曝晒,教室和寝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并切实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减少直接接触传播。加强疫情监测和管理,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规范开展救治和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应对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让每一个专业人员了解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等知识,明确掌握手足口病的诊断标准,对无法明确诊断的病例,及时请市中医院、区医院、区二院儿科专家会诊,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
六、加强疫情报告管理,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区教体局要督促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老师及管理人员等积极参与并正确引导幼儿家长参与到疾病防控的疫情信息报告中来,以便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开展诊疗和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丙类传染病的要求对手足口病进行上报。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发现疫情及时通过疾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也不得乱报、谎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每日安排专人收集手足口病发病及入院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5:00前,将网络直报系统手足口病监测情况报区卫生局。
七、强化爱国卫生,加强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和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幼儿、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相关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居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喝生水,不食生冷、不洁的食物等),严把“病从口入”关,降低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
八、各司其职,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在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发挥领导职能,组织好辖区内的防控工作。区卫生、财政、宣传、教体、爱卫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区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及报告,统筹全区医疗卫生资源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并对各有关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
区财政部门负责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及时拨放防控工作所需应急储备资金,保证防控物资及防控工作所需的经费。
区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区宣传部门要坚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报道疫情及防控工作情况。指导各新闻媒体设立健康栏目,普及防控知识,宣传报道防控先进事迹。
区爱卫会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职能,协调组织好辖区内的各项防控工作。
附件:1、周村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周村区手足口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3、周村区手足口病防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周村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牛东升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军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宁卫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永奎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李 晟 区卫生局副局长
孔祥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顾丛丛 王村镇党委委员
侯 康 萌水镇党委委员
冯喜生 南郊镇副镇长
高 梅 北郊镇政协工委副主任
张连喜 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翠珍 丝绸路街道政协工委主任
解秀丽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永海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耿 峰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城北路街道
党工委副书记
李秋恒 市中医院副院长
孟长春 区人民医院院长
信 群 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毕立刚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附件2:
周村区手足口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 晟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浩荣 区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张宝良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鲍泽亮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贺晓燕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
成 员:路百鹤 市中医院小儿科主任
沈永兵 区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李洪光 区疾控中心消杀科主任
杨 东 区第二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丰 蕊 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附件3:
周村区手足口病防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国臣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鲍泽亮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贺晓燕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
成 员:李洪光 区疾控中心消杀科主任
樊黎明 区疾控中心计免科主任
王玺都 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主任
王 洪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科主任
郑淑萍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科主任
王学莲 区疾控中心流行病科科员
杜芸芸 区疾控中心流行病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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