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08〕6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10-15
发文日期
2008-10-1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区基层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为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组织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指挥协调,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确定应急办公室负责人,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机构组建工作要于10月25日前完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机构成立的有关文件、人员、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电子邮箱)等于10月25日前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各村(居)要把应急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责任人,积极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做好所辖各村(居)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动和整合村(居)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吸纳村(居)民中的党(团)员青年、民兵、志愿者等,组成应急救援小分队,承担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应急支援等工作。
各企业、学校、幼儿园等基层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区安监局和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和组织体系。规模以上企业、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区教体局要积极引导督促学校、幼儿园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提高应对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全区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础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强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预案编制力度。当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目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基层单位的指导工作,力争到2008年底,全区所有镇、街道、社区、村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统筹考虑,细化措施,增强基层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预案演练,切实促进应急预案的完善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综合合成演练工作,做好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级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镇、街道组织的综合预案演练,要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通过开展基层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救助能力,切实提高预案演练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公共安全宣教活动,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村(居)要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宣传要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暂住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的措施。企业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开展应急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应急常识教育。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
四、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周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周政发[2007]8号)及《关于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周政办发[2008]9号)的有关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报告相关情况的责任主体,对发生的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电话:6195558、6195567)。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定一名信息报告负责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建立高效的应急工作联络网。
五、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充分整合辖区内的应急资源,建立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形成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要紧密依靠群众,千方百计调动、发挥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群众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大力度,推动我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期,省政府将对全省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搞好自查,对照不足,抓紧落实,并将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20前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95558)。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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