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8〕7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8-None
成文日期
2008-10-15
发文日期
2008-10-16
有效性
废止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周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周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周村区建筑市场
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特别是10月10日发生在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的塔吊倒塌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10月11日起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由区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和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区建筑市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拉网检查和集中整治,严查隐患,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工程,依法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在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区建筑市场及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和具体落实措施,实现从程序审批、安全培训、检查监督、执法整治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措施,管住管好。
二、专项整治依据、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依据。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二)专项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
(三)检查重点。
1、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1)起重机械出厂合格证和拆装检测情况,是否使用合格的拆装施工队伍。
(2)基础是否牢固,各类连接是否齐全牢固,金属结构是否变形老化,附墙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塔机与周围建筑设施、重要场所、输配电设施以及临近塔机之间间距是否合理。
(4)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所有涉及使用安全的问题。
2、对其它重大事故危险源进行检查
(1)检查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情况;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等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模板支撑是否安全可靠。
(2)施工现场基坑支护、临边洞口等关键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设备及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安全可靠。
(3)施工现场的围挡、宿舍、库房等临时设施是否安全、牢固。
(4)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情况。
(5)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7)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9)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和方案的专家论证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企业停工自查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4日)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全面停工,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检。检查合格后,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各方盖章的检查整改报告、塔吊和施工升降机验收报告报区安监站备案。
(二)第二阶段:在建工程拉网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区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自10月15日起,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各类开发园区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工程进行检查,检查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检查工程三方责任主体是否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凡无规划、施工许可手续的,立即停工,补办相应手续。凡存在重大危险源未整改的,立即停工,进行全面整改。停工工程经复查合格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三)第三阶段:研究制定管理办法(10月23日至11月11日)
区建设局会同周村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研究制定各类开发园区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工程在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我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此次检查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实施,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
(二)严格检查要求。检查标准要高,检查范围要广。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全区范围内在建工程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类开发园区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工程的检查力度,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凡工程没有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顿。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工程、违纪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打击违法势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附件:
周村区建筑市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孙爱吉 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
胡 军 区建设局局长
薛安明 区安监局局长
于继营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袁长生 区房管局局长
郑树华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成 员:国卫兵 王村镇镇长
解勤生 萌水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刘冀中 北郊镇镇长
田 磊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波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孝东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金章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柏林成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亮 区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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