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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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全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OO九年五月三十一

 

 

全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09]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排查全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提升管道管线的安全监管水平,坚决遏制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管线情况清晰、管理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管道管线无隐患。

二、整治范围和原则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我区城镇建成区内的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通讯、有线电视、输油输气、化工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20日):调查摸底阶段。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能,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本单位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完善档案资料。排查中要突出检查热力、燃气管线。调查摸底必须采取实地踏勘、检测与查阅工程档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商场、车站、医院、党政机关等公共场所出入口附近的地下管线,重点检查使用15年以上的老化陈旧管线,重点检查阀门井、检查井、焊口和热力补偿器、燃气调压站(箱)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对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曾发生违规迁移或改动、邻近建(构)筑物可能影响管线安全运行的部位进行详细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果断处置。尤其是燃气、热力管线事故易发部位上方设有公共场所出入口,以及燃气、热力管线应设检查井但未设或被填埋、覆盖的,必须立即限期整改。暂时无法处置的,要安排专人值守或设立明显警示标识。要通过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提高管线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阶段(621日至831日):综合治理阶段。

(一)坚决杜绝新建、改扩建工程影响地下管线安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在进行工程设计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并取得项目选址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确保不对管线和项目使用人安全造成影响。严禁建(构)筑物违章占压各类地下管线,严禁将行人和车辆出入口设置在既有地下管线特别是燃气、热力管线事故易发部位的上方。涉及挖掘道路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地下管线项目,应编制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监护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未查询地下管线工程资料、未编制既有管线监护方案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违规办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防范城镇道路施工对压力管道和地下管线安全的损害。在城镇道路建设中,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前必须将既有管线的分布、走向、埋深和位置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制定周密的管线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管线安全防护措施。涉及既有管线部位的施工作业,监理单位必须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控。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当操作要立即纠正。

(三)严厉打击破坏管道偷盗油气的犯罪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破坏输油输气管道、盗抢油气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严防因偷盗油气引发火灾、爆燃、停油(气)等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四)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管理机制。要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资料预验收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未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资料的,一律不予备案。各类既有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地下管线资料移交工作,资料缺失的要补测完善并移交。

第三阶段(91日至年底):更新改造阶段。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改造一批老化陈旧、破损锈蚀的管线,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以消除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公共安全隐患为目标,重点改造使用15年以上的燃气、热力管线,争取用两年时间改造完毕;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重点改造旧城区内使用30年以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线,大幅度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以提高城市防汛能力为目标,重点改造汇水面积大、走向不规范、管径过小、阻水严重的排水管线,减少城市洪涝损失;以保障地下水安全为目标,重点改造集水量大、管径偏小、材质较差、渗漏冒溢严重的污水管线,减轻地下水污染;以保证城市正常供电、美化城市市容为目标,重点改造老化陈旧供电线路,突出抓好城市主次干道输电线路下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整治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区发改、经贸、建设、水务、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领域的整治方案,于527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有线电视、输油输气、化工地下管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各个阶段的总体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各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措施,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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