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9〕35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6-02
发文日期
2009-06-03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尽快高标准完成全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尽快实现省市控制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治理大气污染要实行“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和区政府《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就我区有关部门的治理任务进行具体分工,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贯彻落实科学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治理工作的好坏,空气质量能否得到根本好转,直接关系到我区能否完成市政府交给的全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关系到我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生活。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明确任务,认清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是各部门共同的责任,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更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因此,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自己的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切实把治理工作当做分内的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一是制定好落实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区分责任,明确贯彻措施和标准要求。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采取超常规的治理措施,加大人力、财力、物力和领导精力的投入,保证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要建立治理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定期了解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年考核之中,定期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不断推进治理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附:区有关部门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
任务明细表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区有关部门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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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标准、要求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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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经贸局 |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督导镇、办做好2009年列入淘汰计划的耐火材料、砖瓦厂、化工等工艺落后、产能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关停;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名录,明确淘汰关停企业时限;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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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取缔土法氧化钙、焦宝石生产工艺,确保2009年年底前全部依法取缔关停;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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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完成直燃煤企业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关停取缔无能力治理的直接燃煤炉窑。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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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煤炭市场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严禁高硫煤进入我区范围内销售和使用;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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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建成区及周边分散煤炭经营店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办证经营企业的监管,使其达到环保要求;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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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同城管执法局对囤煤场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所有煤堆必须设置围挡和覆盖,严禁露天堆放,坚决取缔无证的经销场点(含型煤加工企业)。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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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村交警大队 |
1.完成城区货车禁行区域、道路的重新划定,加强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的监管,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大货车禁行标志和交通标志,提醒外地过境大货车绕行外环路;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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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同交通部门完成货车不进城外环路重新划定,严格执行大型货车、过境车辆绕城行驶路线;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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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流动巡逻,实施24小时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运输车辆进入外环路范围内行驶;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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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搞好对中心城区周边货车集散地,沙、石市场等建材运输情况的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运输大货车种类、数量、通行时间、行驶路段、主要的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调整警力,强化监控,查处“三无”车辆,严厉打击运输车辆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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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对机动车的环保检查力度,配合抓好机动车路检和不达标车辆的限行、禁行工作,全运会期间凡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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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 |
对已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的恢复督导工作。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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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建设局 |
按照周政发[2009]4号文要求,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围挡、在建工程外侧防尘网设置,进出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建设,施工现场砂石、土方等物料覆盖、施工垃圾清运等防扬尘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施工工程完成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渣土清理和绿化、硬化等防尘工作规定,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
常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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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村公路分局 |
1.制定国道、省道、外环路路面养护、保洁、冲洗、车辆运输散装物料防漏洒检查等防扬尘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增加洒水次数,雨后必须尽快用水冲洗路面,以防治干燥扬尘,严格执行道路冲洗、洒水实施方案;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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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所辖道路的养护和维修,及时对破损路面采取防尘措施,并在一个月内修复,配合园林部门做好国道、省道、外环路两侧的绿化,减少路边黄土裸露,道路两侧实施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防扬尘措施对原有已绿化道路两侧缺株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完成补植任务。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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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交通局 |
1.在城区周边主要路口设置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站点设置不得少于四处,并落实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对无证、无蓬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货车实施依法查处,并加大对夜间行驶车辆的监管力度,禁止运输车辆夜间穿越城区;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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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出租车、公交车的双燃料改造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70%公交车和90%客运出租车辆的改造;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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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入城区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逐步采取厢式运输。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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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环保分局 |
1.负责全区燃煤企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所有治理企业治理项目5月上旬必须开工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每周不低于10%,确保6月底前完成治理工程,污染物排放达到市控标准要求;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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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全区燃煤企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所有治理企业治理项目5月上旬必须开工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每周不低于10%,确保6月底前完成治理工程,污染物排放达到市控标准要求;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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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组织完成全区所有建陶企业、煤焦油企业在线自动监控安装工作并联网;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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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已关停土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其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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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城管执法局 |
1.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路边烧烤油烟污染,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及时通报开展情况; |
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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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建筑渣土、垃圾清运、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沿途抛洒问题的查处;对全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园林绿化工地的扬尘污染进行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对未采取防尘措施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场的监管监察力度;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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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成区严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做好建成区内废品回收及经营点的取缔工作;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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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环卫局 |
按照市政府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规定,落实道路夜间冲洗,白天洒水作业,确保达到道路冲洗清洁的规定要求。 |
常年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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