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09〕3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4-10
发文日期
2009-04-10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周村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调整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曹培娜 团区委书记
孙振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贾智勤 区教体局纪委书记
成 员:吴佩泽 区法院副院长
王德富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袁 玲 区民政局纪委书记
姜 波 区司法局副局长、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德重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滕新建 区建设局纪委书记
张清明 区文化局副局长
胡崇水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华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欣荣 区妇联副主席
于起翔 区残联副理事长
仇 勃 《今日周村》编辑部副总编
冯 涛 区文明办副主任
林 强 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杨 军 周村工商分局副局长
苏桂玉 周村质监分局纪检组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曹培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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