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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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集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

问题刹风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集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OO九年八月三

 

 

 

周村区集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刹风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大检查及2008年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顿活动成果,维护用地秩序,刹住违法违规用地歪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0911日以来,全区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及第九次卫星遥感图斑中不符合上报要求的违法违规用地。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行为。

2、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特色种植养殖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5、第九次卫片中不符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实地未变化要求的非农业建设行为。

二、整治标准

(一)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凡属住宅性(农民公寓)用地且三层楼(含三层)以下的,一律予以拆除。

(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三、方法步骤

此次整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89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查清理工作,属违法占地的,要按整治标准由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

(二)查处纠正阶段(810日至817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自行清理不彻底的或未清理的,组织统一行动拆除复耕。在此阶段,区政府成立四个督导组,自810日起到周村国土资源分局集中办公,分片督导。第一组: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王村国土所负责督导王村镇、青年路街道;第二组:区检察院、区建设局、南郊国土所负责督导南郊镇、丝绸路街道;第三组:区法院、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萌水国土所负责督导萌水镇、永安街街道;第四组:区监察局、周村供电部、北郊国土所负责督导北郊镇、城北路街道。周村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每组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各组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报。

(三)整改验收阶段(818日至831日)。对不能按期按标准拆除复耕到位的,区成立集中拆除行动工作组,进行集中拆除。依法没收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对态度恶劣、抗拒执法的重大案件,坚决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特别是对占用基本农田、一般耕地面积较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对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纠正违法占地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的,对违法责任人从轻处理。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凡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办理的事项,要速办速结,共同推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彻底弄清违法占地底数,逐项研究解决措施,靠在现场处理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周村区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刹风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陈思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艾书贵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员:于钊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室主任

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黎伟  区法院副院长

王德富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汪维忠  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嘉胜  区建设局副局长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胡业波  周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宁尚元  周村供电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吴胜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业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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