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部门单位节能工作

一岗双责考核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部门单位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O九年十一月二十

 

 

 

部门单位节能工作一岗双责考核办法

 

为落实部门节能目标责任,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意见》(淄政发〔200929号)、《淄博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淄政发〔200845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节能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周政办发〔200920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为中心,推行节能目标责任一岗双责,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将节能工作纳入对区有关部门、单位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民广泛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新机制,促进节能工作更深入开展。

二、实施对象

负有节能职责的部门单位包括: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区国税局、周村地税分局、周村工商分局、周村质监分局、区行管中心。

三、考核内容

括基础管理情况和所承担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满分100分。

四、考核程序

对区有关部门、单位节能工作一岗双责实行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的办法,具体由区节能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各被考核单位分别于每年715日前和1215日前向区节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半年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区节能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对各单位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调阅有关基础资料,形成考核报告报区政府和区考核办。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

(一)对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超额完成(90分以上)、完成(75分以上90分以下)、未完成(75分以下)三个等级。

(二)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节能降耗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周办发〔200718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节能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周政办发〔200920号)等文件要求,纳入对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单位,实行节能一票否决

(三)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单位,应在考核结果公示后一个月内,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制订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区监察局、区节能办。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区有关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区有关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一)

基础管理情况(50分)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

5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

5

 

节能目标分解落实

1.编制单位节能规划。

3

 

2.将节能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目标。

4

 

3.建立本单位、本系统节能目标考核制度。

4

 

4.开展本单位、本系统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4

 

节能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2

 

2.定期组织节能工作培训。

3

 

3.及时提供本单位节能工作信息。

2

 

4.按要求参加有关节能工作会议。

3

 

节能政策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节能工作相关政策。

3

 

2.监督组织所属系统(行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

2

 

节能基础资料

1.建立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基础资料台帐。

5

 

2.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节能工作统计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小  计

 

50

 

区有关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二)

节能工作落实情况(50分)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区发改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完成所承担的年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任务。

10

 

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

10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5

 

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关。

15

 

区经贸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4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

4

 

负责节能奖励制度的具体实施。

4

 

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4

 

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开展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4

 

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完成当年节能目标。

4

 

出台和完善节能法规配套政策措施。

3

 

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节能执法。

3

 

节能目标

2009年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08年降低6.54%以上,2010年比2005年降低24%以上。

10

 

2009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降低9.47%以上,2010年比2005年降低31%以上。

10

 

区教体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牵头做好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

20

 

把节能知识纳入教育体系。

15

 

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15

 

区科技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

10

 

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

10

 

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

10

 

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上升。

20

 

区财政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有关优惠政策。

10

 

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

10

 

确保节能专项资金逐年递增。

10

 

确保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

10

 

做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配套政策的落实、争取国家和省市节能资金、区直机关公车耗油量的统计或测算、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10

 

区建设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20

 

积极推进城镇供电供热供气体制与供热制冷方式改革。

10

 

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10

 

严格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5

 

推广应用节能灯和用电、用水智能控制系统。

5

 

区交通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鼓励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的生产和使用。

25

 

实施交通节能示范工程。

25

 

区农业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做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15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5

 

提高农民节约意识。

10

 

实施农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10

 

区水务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

5

 

推进城市和农业节水工作。

5

 

大力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5

 

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5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等工作。

5

 

加快供水管网改造。

5

 

节能目标

2009年全区万元GDP取水量比2008年降低3%以上,2010年比2005年降低20%以上。

10

 

2009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08年降低11.59%以上,2010年降低42%以上。

10

 

周村环保分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25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5

 

区统计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做好各项节能指标的统计,做好万元GDP能耗等指标完成情况调度和对上争取。

30

 

建立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体系。

5

 

定期公布能耗指标。

5

 

开展能源统计监督检查。

5

 

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

5

 

区林业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

50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开展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25

 

督促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尽快转型生产节能砖。

25

 

区国税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5

 

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5

 

周村地税分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5

 

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25

 

周村工商分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规范节能服务机构登记注册程序。

15

 

推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5

 

控制商品过度包装,严格落实禁塑

20

 

周村质监分局

担负的节能工作

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和管理。

20

 

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10

 

引导企业推广应用能源管理系统。

10

 

开展节能计量监督检查。

10

 

区行管中心

担负的节能工作

推广应用节能灯和用电、用水智能控制系统。

25

 

牵头做好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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