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09〕5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09-None
成文日期
2009-09-18
发文日期
2009-09-1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进行清查,核准应税土地面积,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源数据库。由征收机关开展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组织收入和土地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全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二)清查内容: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济类型、所属行业、占地总面积、应税面积、免税面积、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应纳税额、免税税额等信息。
三、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9月底之前)。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区镇两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本区域内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本区域内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9月21日-2009年10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按照清查范围和要求开展数据比对、实地测量、税源数据库更新、税款征缴。具体工作步骤为:
1、国土部门将区内纳税人的国土地籍资料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分类整理后下发所属基层税务机关。
2、地税部门以国土地籍资料数据为准,与纳税人申报的《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登记表》进行对接,并对不能落实土地面积的地块反馈给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会同地税部门进行重新核定。
3、地税部门将有关清查资料进行征管鉴定变更后纳入正常的征收管理。
(三)总结阶段(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10日)。基层地税机关会同各镇、街道对本辖区范围内税源清查数据进行汇总,按要求如实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统计汇总表》,同时,总结清查工作情况,撰写清查工作报告,随同上述表格于2009年11月10日前上报区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6186254)。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源清查的组织和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测量的总户数和数据比对的总户数;税源总体状况(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总户数、应税土地总面积、应纳税款等);清查成效;漏征漏管户、面积和应补征税款;税源数据库的建设与完善情况;强化税源管理的措施;清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督导。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对清查工作的部署、宣传辅导、人员培训、实地测量、数据比对、数据更新、税款征缴、汇总上报以及清查总结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要为清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设备等保障。三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四要充分做好税源清查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纳税人对清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配合,确定好实地测量工作的人员配备、数据资料的传递方式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地税部门提供纳税人占用土地资料信息。根据纳税人提出的有关土地政策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地税部门负责土地使用税的有关政策问题的咨询、解答,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信息,开展数据信息比对,提供应测绘企业名单,更新完善税源数据库,计算纳税人应纳土地使用税,并组织入库。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
(三)加强后续管理。地税部门要对本次清查中清查出的少报、漏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时追征入库,并将掌握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导入地方税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做好税源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实现税源数据的动态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此次清查工作结束后,地税、国土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对新征用土地的应税单位,由国土部门专人负责于每季度末十五日内将本季度土地变动情况书面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负责更新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数据信息库。
附件:周村区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思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许 俊 周村地税分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张黎伟 区法院副院长
于钊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室主任
李永凯 区经贸局副局长、中小企业局局长
汪维忠 区监察局副局长
杨 红 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许茂荣 周村地税分局副局长
王 红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村地税分局,许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茂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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