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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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4

 

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鲁安发〔201335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堵塞安全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技术、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核准;负责城区范围内供热管线安全管理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电力企业、通讯企业、电信工程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地下管线治安、保卫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地下管线建设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线(热力除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负责城市雨污水、燃气工程施工及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雨污水、燃气管线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地下管线(热力除外)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施工及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供水管线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区安监局:负责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厂区外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镇燃气管道除外)。

周村规划分局:负责本区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周村质监分局:负责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周村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

1.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及地下管线等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是否符合相关工程设计、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遵循安全合理原则,考虑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等条件合理规划布局。

2.线路选择是否满足《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中对避开地震、山洪及地质灾害区域的规定,确需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区域的,是否采取工程防灾措施。

3.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保持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是否存在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和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的情况。

5.是否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的情况,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是否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

6.是否有情况不明或改变线路但风险不明的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

7.新建、改建、扩建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敷设在河道或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油气管道,是否采取了提高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

9.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

10.管道经过的封闭空间是否设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等。

(二)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

1.管线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管道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合格。

2.地面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3.是否有故障下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备用系统。

4.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隐蔽工程。

5.管线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上报地方政府部门,是否得到处置等。

6.管道上是否装有打孔盗油盗气阀门等装置。

7.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三)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

1.工艺管网、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电气仪表系统是否按照《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规范和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2.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对输油泵、加热炉、压缩机组等输油气设备、设施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3.是否按照《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修复技术规范》和《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采取有效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等。

(四)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巡护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异常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配备维抢修车辆、设备和机具,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对管道线路进行经常维护。是否在自身能力不足时,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管道维抢修工作。

2.管道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行为是否及时处置。

3.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道是否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

4.是否制定检维修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检维修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度,加强检维修过程可燃气体的监测。

5.转产、停产、停用的管道是否档案完整并得到妥善处置,是否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监测,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发现第三方涉及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活动、企业无法协调处置时,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协调处理等。

(五)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获得规划许可,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安装,是否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原油、天然气管道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2.是否按规定对所有管道、线路进行安全预评价备案、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投入使用。

3.各相关部门职责是否明确,并对职责进一步细化,做到自查的目的。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管道规划、项目核准、评价评估、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审查把关。

4.是否建立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设计、施工各类工程前与管道企业之间的沟通会商机制、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对管道、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5.企业是否进行风险辨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管道安全风险等级等。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1.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做到应急预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简明易记易做,是否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2.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抢险作业时是否制定了具体方案,作业前是否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监护。

3.发生管道事故后有关企业和地方政府是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积极组织有序疏散、撤离。

4.发生事故后是否及时报告,共同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七)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是否建立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3.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和落实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4.穿(跨)越公共区域管道是否进行普查并建立档案。

5.是否建成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切实抓好全区管线运行安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成立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落实。

(二)明确企业责任,搞好自查自纠。各管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开展彻底的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第一人责任。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查出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档案,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相关单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整改不了的立即搬迁;不能搬迁的,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凡存在管线老化、与民用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严重隐患的,立即整改;凡被居民住宅和市政设施等占压、途经市区的,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主管部门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制度,并逐级上报。在2014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反对四风、转变作风,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广泛开展暗查暗访,深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四)搞好政策引导,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看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对工作薄弱的企业和环节,要进行补课。对仍未整改的重大隐患,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同时,针对冬季特点,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雾、防滑、防裂和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主管部门、镇、街道要对需搬迁、关闭企业做好规划,创造条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思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长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怀志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员:朱玉刚  区发改局局长

        解勤生  区经信局局长

        张国华  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明俊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刘子稳  区水务局党委书记

        姚长福  区环保分局局长

        臧传福  区安监局局长

        吴胜东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朱向军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周村质监分局局长

        秦建亭  周村消防大队教导员

        魏汝东  周村供电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张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周政办字〔2014〕2号(周村区管线运行安全专项排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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