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整合村(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推进村(居)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8〕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8-5026432
成文日期
2018-01-10
发文日期
2018-01-1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整合村(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推进村(居)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8〕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整合村(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推进村(居)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周村区整合村(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推进村(居)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有效利用村级卫生计生资源,继续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整合村(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推进基层卫生计生一体化精细服务的指导意见》(淄卫发〔2017〕29号)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1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相关决策部署,科学配置卫生计生公共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保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落实,稳定和加强工作力量,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效能,构建政府主导、信息共享、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村(居)卫生计生一体化精细服务工作。
二、整合内容
(一)机构和职能整合。稳定健全村(居)计划生育组织,落实村(居)两委负责制,将村(居)计划生育办公室改名为村(居)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保留现有计划生育服务室,更名为卫生计生服务室,具备条件的村(居)与卫生室合并共用,提升标准。将原村(居)计生专干更名为村(居)卫生计生专干,并配齐配强人员。村(居)卫生计生专干,从原来单一的计生工作执行者向“大健康、大卫生”的法规宣传员、健康服务员、监督协管员转变,与乡村医生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共同组成卫生计生综合服务队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基层卫生计生相关工作,提升卫生计生网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明确村(居)卫生计生服务人员主要职责
1.村(居)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职责。村(居)卫生计生专干接受村两委、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信息采集报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协助做好执法监督协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扶贫等政策宣传、组织发动、信息核实等工作。原计划生育孕期随访服务、产后访视职责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后,调整到相应的镇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2.乡村医生增加的职责。在各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指导下,在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协助做好卫生计生政策知识宣传、优生优育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三)资源整合
1.加强资源信息共享。规范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将村(居)卫生计生专干入户采集与医疗卫生机构采集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婚、孕、育等信息共享比对校核机制,逐步推进WIS系统与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信息、孕情信息、出生信息等共享,通过信息比对,保障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孕情监测、出生人口监测数据等更为科学准确。
2.推行卫生计生一体化服务。以结婚登记为起点,村(居)卫生计生专干、乡村医生各司其职,全面指导育龄妇女做好健康查体、孕前、孕期、孕后、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避孕节育、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扶贫等各类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优化互补,建立服务结果共享通报制度,“一次服务,结果共享”,打破原来的分别服务、多头服务格局。
3.探索实行精细化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每月对新婚、孕育、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利益导向、便民办证等服务管理对象进行精准分类,生成服务名单,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一对一”推送温馨告知服务信息,实行靶向服务。同时,将服务信息及时推送到具体承办单位,引导工作人员明晰工作任务、掌握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和过程监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机制融合。建立“三个一”管理制度,即对村(居)综合服务团队每月培训一次,每季度动态考核一次,每年通报一次,加快推进村(居)服务网络建设和专业化水平提升。要健全卫生计生例会制度,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月至少共同组织辖区内卫生计生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开展各种业务培训,进行政策解读,部署当月工作;汇总分析上月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本辖区的村(居)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建立健全村(居)卫生计生人员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上级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依据服务总量和考核结果,对卫生计生专干进行奖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居)级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整合要坚持政府主导,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整合村(居)级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卫生计生一体化精细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1月15日前报区卫计局,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镇、街道要在1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合任务,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区卫计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优化整合村(居)级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卫生计生一体化精细服务是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与辖区医疗机构等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协作配合,重点解决好人员调配、服务保障、信息互通等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村(居)级卫生计生服务资源整合工作,纳入2018年度“十个率先突破”民生社会建设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因措施不力造成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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