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4〕3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4-None
成文日期
2014-10-15
发文日期
2014-10-1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周村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方案
为彻底整治全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整治全区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无证经营、非法经营、非法倒气灌气、非法运输、液化气钢瓶超期使用、跨区域经营、经营未经检测的燃器具和钢瓶、违规使用压缩天然气瓶组等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0日)
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经信、教体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掌握底数。
(二)联合执法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1日)
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液化气市场和违规使用压缩天然气安全隐患联合进行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5日)
对这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明确后续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措施,保证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市场整治长远效果。
三、职能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燃气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经营点;组织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依法查处非法倒气灌气、储存、经营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行为,督促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营;定期开展入户检查,强化源头管理,严禁充装非经营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对不合格气瓶进行报废性处置。
区经信局:负责对违规使用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的工业企业等单位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市场的公共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跨区域经营、非法倒气灌气、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教体局:负责检查学校液化气使用情况,严禁使用压缩天然气瓶组;负责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小饭桌”等经营者使用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的安全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的道路运输管理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安监局:负责对燃气使用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负责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燃气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工商局:负责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擅自经营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和燃器具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区质监局:负责对不合格钢瓶和燃器具出具查验证明;负责对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充装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充装的单位。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马路市场、早餐点等经营者使用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的安全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商务局:负责对餐饮、商场等单位违法违规使用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瓶组行为进行查处。
周村交警大队:负责对运输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的相关车辆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周村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消防监督,对工厂、商场、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液化气市场和违规使用压缩天然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照经营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为无证照经营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提供经营、保管仓储场所等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扶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液化气市场的混乱现象,保障群众用气安全,确保整治成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宣传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活动。普及群众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通过全社会动员,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者,促进燃气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借鉴青岛“11.22”事故的经验教训,在这次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保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液化气市场和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后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消除液化气和压缩气天然气市场的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为群众创造安全环境。
周政办字〔2014〕31号(液化气市场及压缩天然气瓶组整治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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