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5〕6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5-None
成文日期
2016-02-15
发文日期
2015-02-16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周村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周村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生态周村建设,切实改善路域通行环境,根据《淄博市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我区公路工作重心由以建设为主转移到以综合管理为主的发展趋势,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抓好公路维护、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路域环境,为提升城市形象、推动生态周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集中利用一年时间,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迁移、清理等方式解决路域两侧绿量不足,穿村路段占道经营、车辆占用公路加水、洗车、维修,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摆乱放,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漏洒扬尘等问题,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创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文明的通行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和交通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区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县乡道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区域。
(二)整治内容: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和整治工作重点,开展10项具体工作:(1)路域卫生保洁,(2)路域绿化美化,(3)沿路扬尘治理,(4)公路设施维护,(5)建筑设施治理,(6)业态规划调整,(7)占用公路治理,(8)平交道口硬化,(9)超限超载漏洒治理,(10)交通秩序整治。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解见附件。
三、活动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中旬)。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安排全年整治任务,制定具体的整治活动考核细则、检查验收办法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2月中旬-2015年8月底)。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整治任务和工作标准,结合具体工作职责,按照一路一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1月底)。9月份,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月起,迎接市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思林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耿玉河、副区长王怀志任副组长,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区工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交警大队、周村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督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检查考核。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整治活动月度考核及情况通报、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整治进度、工作信息、考核结果定期上报区委、区政府,并反馈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路域环境保护观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路域综合整治活动检查验收合格后,纳入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周村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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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治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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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域卫生保洁 |
清理公路两侧及沿路河道、桥梁周围垃圾、“白色污染”及堆放杂物,禁止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清理露天垃圾池;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 |
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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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路两侧加油站、维修厂卫生管理,突出解决卫生服务设施脏乱差的问题。 |
区经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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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域绿化美化 |
公路两侧以片林种植为主,国省干线公路林带宽度不少于20米,农村公路根据实际确定绿化范围和宽度,不宜种植林带的,科学选择植被绿化,消除裸露土地。 |
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4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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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 |
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水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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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沿路扬尘治理 |
公路两侧合法设置的物流园区、煤炭经营场所和粉性物料堆场、货场的场地、进出道路必须硬化和建设固定洒水降尘设施。 |
区环保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8月底前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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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经营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粉性物料必须建设固定防风扬尘网或采取车间式全密闭措施;设置标准的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
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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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运输必须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或采取高标准的密闭措施。 |
区交通运输局、周村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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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保洁力度,以机械清扫、道路冲洗为主,提高公路清扫保洁质量。 |
周村公路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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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路设施维护 |
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检,及时维修维护公路设施,完善公路安保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路面大中修和危桥改造步伐,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周村公路分局 |
2015年 8月底前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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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公路路面养护技术标准达到良等路以上等级 |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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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公路安全,坚决打击破损、盗窃公路设施的行为。 |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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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设施治理 |
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拆除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广告宣传设施,迁移废品收购点。 |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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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整治合法建(构)筑物(含村庄民房),统一规划沿路大型非公路标志和临街牌匾,达到整齐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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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态规划调整 |
合理规划物流配货、粉性物料经营场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沿路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物流配货企业和货物集散地。 |
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周村规划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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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石料集散场,规范石料开采、加工、储存、装载、转运等作业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或石料加工厂。 |
区公安分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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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占用公路治理 |
规划设置必要的功能场所。国省干线公路及两侧50米范围内无打场晒粮、集市贸易、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及车辆加水、维修、清洗等现象。合理疏导、依法查处占用公路行为。坚决制止占用桥梁及跨线桥桥下空间乱堆乱放行为。 |
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7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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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交道口硬化 |
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不小于1米,确保排水畅通。 |
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5年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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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限超载漏洒治理 |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设置检查站,实行24小时不定期检查,依法查处超限超载、漏洒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周村交警大队 |
2015年 8月底前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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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通秩序整治 |
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 |
区公安分局、周村交警大队 |
周政办字〔2015〕6号(印发周村路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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