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妇女两项疾病 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5〕1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5-None
成文日期
2015-04-08
发文日期
2015-04-09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妇女两项疾病
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两项疾病(乳腺癌、宫颈癌)项目,对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卫字〔2014〕123号)要求,自2014年始,我区需5年内完成32143人筛查任务。为确保2015年筛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完成6000名农村户籍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筛查任务数(见附件)。
(二)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对象与内容
(一)工作对象:35—64岁的周村区农村户籍妇女。
(二)工作内容:
1.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
(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2.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
(2)宫颈脱落细胞液基细胞学(TCT)检查:包括刷取、固定、TCT制片、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脱落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实施方法和时间
(一)实施方法:目标人群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已筛查过的人群不再参加筛查。
(二)实施时间:2015年4月15日—8月30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5年4月)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巡讲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免费筛查工作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8月)
各相关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要求,全面启动筛查工作;镇、经济开发区适龄农村妇女持《户口簿》和《乳腺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到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按照查体流程进行体检;街道适龄农村妇女持《户口薄》和《乳腺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到区妇幼保健院按照查体流程进行体检;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筛查情况反馈至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做好督促工作,确保2015年筛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透明管理,接受监督。
我区免费为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各有关单位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妇女本人或家属同意。筛查出的可疑及阳性病例需做进一步诊断治疗的,费用自理。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区卫生局设立投诉电话:6195129。
(二)高度重视,严格考核。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各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区卫生局:负责印制《乳腺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淄博市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淄博市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对参与筛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严格按规定操作完成各项检查,切实提高筛查质量;对承担乳腺癌、宫颈癌筛查任务的机构进行质控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2.区妇联:负责做好项目的动员和宣传,利用健康教育巡讲等方式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妇联及适龄农村妇女进行相关知识宣传,提高适龄妇女检测率。
3.区财政局:负责为项目检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项目组织、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进行。
4.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发动、人员组织、登记管理及《乳腺癌、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的发放等工作。
5.区妇幼保健院,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负责项目的初筛及复筛工作,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资料填写、上报及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附件:2015年周村区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
数量分配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附件
2015年周村区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
免费筛查数量分配表
|
单位 |
指标任务数 |
|
王村镇 |
1500 |
|
南郊镇 |
1400 |
|
北郊镇 |
1400 |
|
经济开发区 |
900 |
|
丝绸路街道 |
200 |
|
青年路街道 |
200 |
|
大街街道 |
200 |
|
永安街街道 |
200 |
|
合 计 |
6000 |
周政办字〔2015〕11号(两项疾病免费筛查工作通知).doc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