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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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周村区小型水库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8〕7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周村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库管理责任,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鲁水管函字〔2018〕6号)和《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周村区小型水库管理三级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周村区小型水库管理三级责任人名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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