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5〕3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5-None
成文日期
2015-07-26
发文日期
2015-07-27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6日
周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切实做好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通过对我区所有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记载,并建立完整的人员基础管理信息库,摸清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人力资源家底,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实现我区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进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原则
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建立起全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我区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具体实施原则是:
(一)联动共享原则。全民参保登记是以我区目前现有的人口信息资料为基础,区人社、公安、民政、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综合利用,逐步建立我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二)规范准确原则。制定统一的登记指标和数据标准,通过开展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等工作,确保参保登记信息规范准确,实现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的动态管理,并适应分级管理需求。
(三)逐步完善原则。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核心是对辖区所有人员基本信息及各险种参保数据的采集及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长期性工作。我区的工作目标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初步建立起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再用1年左右时间不断加以完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5年7月27日前)。召开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年内工作步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操作培训(2015年7月28日-8月10日)。按照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业务经办及系统操作培训。
(三)镇、街道数据清理、比对(2015年8月11日-12月10日)。完成对镇、街道的信息比对、入户调查,生成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
(四)总结评估(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周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动态,做到信息共享、配合密切、工作有力。区人社部门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数据资源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及时汇总、收集并提供数据资源库需比对的信息及动态维护信息等;区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本区户籍人员的出生、死亡、户籍迁入、户籍迁出等信息,在办理外来人员居(暂)住证手续时,要采集或登记其之前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区工商、民政部门负责定期提供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信息;区财政部门负责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信息采集,并进行动态跟踪,定期反馈相关变更信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加强对开展活动的动态、安排部署以及有影响的活动事项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参保登记舆论氛围,增强全民对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未参保人员主动参保登记,鼓励支持已登记人员持续参保缴费。
周政办字〔2015〕32号(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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