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8〕10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8-5028620
成文日期
2018-09-20
发文日期
2018-09-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8〕10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全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打造良好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以推进国务院大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落脚点,坚持监管与查处相结合,重拳出击、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各类加重市场主体负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市场环境等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深入排查整治国家和省、市、区政策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利用行政权力搞强制摊派,违规以及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红顶中介”等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依法行政,对利用行政权力加重企业负担或者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加大纠治力度,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各种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于民有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着眼长远,结合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政策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以及部门、单位存在本位主义、统筹协调不够等问题。
(二)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政策文件、制度规定、工作措施等存在的不合规、不合法问题;在执行落实上级文件规定时,搞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三)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超标收费、变相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强制企业承担或摊派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四)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营,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第三方或中介机构提供管理服务,造成不公平竞争或与民争利、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对市场主体失管、漏管等问题。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改革中办事流程不科学,便民服务措施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问题自查阶段(自印发之日起—9月28日)
全区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行业、本区域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不掩饰矛盾,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台账管理,自查面要达到100%,于9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自查报告、问题台账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常委楼417,邮箱zcqzfdcs@163.com,联系电话:6195175)。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9日—10月31日)
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排查出的问题深挖根源,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单位、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和全面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持续加大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问题背后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研究破解问题、堵塞漏洞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全区上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形成横到底、纵到边、无缝隙的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督查、工作会商等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组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入户走访、接受举报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对督查出来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督办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访投诉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对企业投诉、来电、来访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及时回应关切。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真查、真改、真治”,坚决防止和纠正专项整治行动搞形式、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整改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附件: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台账
附件
破坏营商环境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突出问题台账
责任单位: 填表时间: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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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存在问题 |
责任科室、责任人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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