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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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专项整治涉农乱收费

乱摊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专项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8

周村区专项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动员电视会议要求,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02号)文件要求,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区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涉农收费情况,以及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涉农收费过程中的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落脚点,坚持多予少取两手抓,坚持监管与查处相结合,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强制征收卫生费、浇地费、水费、校服费等问题,坚决杜绝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持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要求,落实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区别对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准确界定合理收费与不合理收费。对无依据、超标准、强制性等不合理收费加大督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强制征收卫生费、浇地费、水费、校服费等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收费管理体系,形成监管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环境卫生领域乱收费问题。无依据收费或者不按规定程序、超标准、强制向农民征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城乡环卫一体化等相关费用问题。(区环卫局牵头负责)

(二)农村用水领域乱收费问题。在最高限价以外加价向农民收取浇地费,搭车收取其它费用,按照人口均摊水费,收费不入帐、不开具规定票据等问题。(区水务局牵头负责)

(三)农村义务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商业保险等问题;对在校就餐学生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伙食费问题。(区教体局牵头负责)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领域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7号)要求履行议事、审批、备案等程序,突破规定的范围、对象和标准开展一事一议,一事一议操作不规范,缺失以资代劳书面申请、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等原始资料问题,将一事一议变为固定收费项目用于村务各项支出等问题。(区财政局、农业局分头负责)

(五)向村级组织乱收费问题。向村级组织转嫁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及费用,违规要求村级组织缴纳培训费、入会费、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不征求村级组织意见超额代扣、代交报刊费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分头负责)

(六)监管制度落实方面。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落实方面,不按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向农民公示,未及时更新政策内容等问题;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落实方面,未将监督卡按要求发放到户,或监督卡填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区农业局、区物价局分头负责)

(七)其它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种补贴资金、土地征占补偿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以领取农村低保、交纳居民医疗保险等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问题,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未落实问题,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分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采取镇办自查、部门自查和区级督查、暗访、入户走访、查看镇办财政、代理中心账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镇(街道)自查。9月上旬至9月下旬。各镇(街道)全面开展自查,自查面要达到100%,并于920日前向区减负办报自查报告。

(二)部门自查。9月上旬至9月下旬。各牵头及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立足自身职责,细化实施方案,按行业对全区涉农收费情况开展自查,并于920日前向区减负办报自查报告。同时,对各自领域出台的收费文件进行梳理,及时向同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区级督查。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账目、走访农户等方式,逐个镇(街道)开展检查,区级督查面要达到100%,并于9月底前向市减负办报自查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履职尽责、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靠上抓,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严格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行业自查整治。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督导、问题会商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宣传,引导各级树立少予就是多收、就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观念,树立政策不落实就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观念,树立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收费就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观念,树立监管不严、对农民负担问题放任默许就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观念,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主动性。要加大对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农民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及时监督和反映问题,切实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集中人力和时间,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任务。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结合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通过面上排查、抽查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对本地区本行业农民负担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要完善农民负担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对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迅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在涉农收费和加重村级组织负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做到真查、真改、真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省级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不留隐患;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予以撤销,对违规收取的款项要坚决予以退还,对相关责任人要坚决进行追责。坚决防止和纠正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专项整治不认真、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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