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5028880
成文日期
2017-01-09
发文日期
2017-01-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900元提高到6400元,将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100元提高到4600元。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增补工作,按现行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足额预算、按时发放。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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