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6〕7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6-5028897
成文日期
2016-01-26
发文日期
2016-01-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6〕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周村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确保顺利完成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13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通过对2015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转变,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职责分工。依照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核查的“三个统一”(统一核测、统一定性、统一分类)要求,区政府负责全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镇办开展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数据初审和实地验收,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督促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六个该”(该收缴罚款的要足额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复耕的必须复耕复绿到位,该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要依纪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求查处整改到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时间安排、政策界限和技术规范,搞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的具体衔接,依法依规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对查、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实行重点监管。经遥感监测数据反映,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镇、街道,列入区政府重点监管范围:一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比例较高,特别是大量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二是违法征占土地问题严重、侵害群众权益严重或引发大量上访;三是虚报拆除或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以及其他方式瞒报新增违法用地;四是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查处整改不落实、不到位,致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五是违法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对重点监管对象,区政府将要加大检查督导、公开通报、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主动整改问题,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二)突出整改实效。2015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论是否在遥感监测范围内,必须纳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办发〔2015〕35号文件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淄办发〔2015〕41号文件)要求,组织落实相关部门共同责任,围绕道路违法用地、工矿仓储违法建设、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用地,具备条件的要积极补办手续,无法补办手续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依规拆除(复耕)到位,全面消除违法状态。对不能有效扭转混乱秩序、整改成效差的镇、街道,区政府将公开通报,暂停有关土地、矿产审批事项,直至整改到位。
(三)落实约谈问责。对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严重的镇、街道,区政府将实施警示约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再次实施警示约谈。对经警示约谈、集中整改后,仍符合淄办发〔2015〕41号文件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在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整改成效明显、已经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的镇、街道,在落实责任追究时将视情区别对待。
(四)实现监管转变。区政府责成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全面分析评估各镇、街道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对执法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区政府将健全日常监管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督促落实淄办发〔2015〕41号文件规定,通过奖优罚劣、典型示范等方式,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努力实现执法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三、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图斑及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政策界限和技术要求
(一)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政策界限执行。
(二)技术要求。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凡2015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5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对违法用地所涉及的图斑,要及时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进行变更。对未能及时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在卫片执法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经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填报相应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5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
五、时间安排
(一)2016年2月15日—4月30日,进行集中整改查处。各镇、街道根据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定性和实测情况、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核查情况,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对2015年度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4月15日前,周村国土资源分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初报成果。
(二)2016年5月1日—5月15日,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档案整理和数据填报工作,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成果,同时报送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纸质表格(必须与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并加盖区政府公章。
(三)2016年5月16日—6月10日,接受市政府组织的市级验收评估,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街道在开展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重大问题和情况动态,及时报区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13455,邮箱:zc641345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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