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88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None
成文日期
2017-07-24
发文日期
2017-07-2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强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队伍管理,推进网格员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格员是按照区政府部署,由区统一组织招录,在全区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机构从事环境保护监督巡查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三条 成立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网格办”),区网格办设在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负责统一组织全区网格员的招聘选拔、培训管理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辖区内网格员日常管理考核、具体业务指导和生活工作保障。
第二章 网格员招录
第四条 区政府统一组织网格员的招聘、录用等工作。网格员的招录应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网格员经招聘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予以正式录用的网格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每期合同期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连任。
第六条 试行期内,各级网格责任机构按照以下数量配备网格员:区网格办4名、王村镇19名、南郊镇19名、大街街道12名、丝绸路街道10名、永安街街道12名、青年路街道10名,周村经济开发区14名,总员额100人。
第三章 网格员职责
第七条 各镇(街道)按照地域面积、人口数量、污染源数目等因素,整合相邻村(居)基础网格划定网格片区,每个片区设置1名网格员,实行片区责任制。网格员是本网格责任片区环境监管直接责任人,基本工作职责为:
(一)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环境保护知识;
(二)负责开展网格责任片区内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调查,并及时上报;
(三)负责对网格责任片区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巡查记录;
(四)负责配合上级网格部门开展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环境整改措施;
(五)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
(六)做好上级网格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四章 网格员薪酬待遇
第八条 网格员工作薪酬、装备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网格员薪酬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执行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省政府公布标准调整同步调整。绩效工资按照区网格办、镇(街道)环安办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核等次给予不同等次额度的绩效工资,薪酬按月发放,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第九条 网格员经过集中培训后统一配带工作牌上岗,逐步配齐健全网格员环境监管移动终端和办公、交通等工作装备设施。
第十条 各镇(街道)环安办为网格员提供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值班食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区网格办、各镇(街道)环安办需要安排网格员在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延长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网格员一定的劳动薪酬补助。
第五章 网格员管理
第十二条 全区网格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区网格办负责统一制定全区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按照全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及本辖区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区网格办、镇(街道)环安办对网格员定期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员日常考勤、例会、巡查、值班、档案、轮岗等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区网格办、镇(街道)环安办制定网格员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月1次对网格员开展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环保业务等方面的培训,逐步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
第十五条 网格员严格专人专岗专用。各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网格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
第六章 网格员考核奖惩
第十六条 全区网格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区网格办负责全区网格员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综合考核,统一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按照全区网格员考核办法及本辖区工作实际,抓好网格员日常管理考核。
第十七条 网格员考核结果与网格员绩效奖惩挂钩。
第十八条 网格员按月进行考核,考核包括业务能力、平台任务绩效和日常工作绩效三方面内容,业务能力、平台任务绩效考核由区网格办负责,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由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4名抽调区网格办工作人员由区网格办单独考核;考核结果由区网格办汇总,并及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月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分为“优良”、 “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与对应绩效工资等次额度挂钩。月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本月度无绩效工资,仅保留基本工资,按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1640元执行(随省政府公布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第二十条 网格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月出现下列严重情节的,直接在当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
(一)不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或不掌握网格片区内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的;
(二)对区网格办、镇(街道)环安办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推诿应付或执行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
(三)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被国家级各类环保督查发现通报的;
(四)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相关问题被国家级各类新闻媒体直接发现曝光的;
(五)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被省、市各类环保督查一个月内发现通报超过两次的;
(六)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造成3人以上(含3人)群众集体环境信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不具备应有业务能力,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一个季度内,出现2次月考核不合格的,或半年内出现3次月考核不合格,由区网格办出具意见立即予以辞退,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对相应人员进行撤换。
第二十二条 网格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管理规定或工作纪律,出现下列情节的,由区网格办出具意见立即予以辞退,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对相应人员进行撤换。
(一)不服从管理规定,经多次教导后仍无改正的;
(二)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被国家级各类环保督查1个季度内发现通报2次的;
(三)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相关问题被国家级各类新闻媒体1个季度内发现曝光2次的;
(四)网格责任片区内环境问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被省、市各类环保督查1个季度内发现通报5次的;
(五)收受网格责任片区企业、业主礼品礼金的;
(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
(七)违反网格员工作纪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三条 每年初区网格办会同各镇(街道)环安办对全区专职网格员工作情况,按照镇(街道)分别进行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网格员,按比例进行奖励表彰。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力、成绩落后的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网格办负责解释。
附件:1.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
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2.周村区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月度考核表
附件1
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
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为有效发挥网格化管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调动网格员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网格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激发网格员工作的激情,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劳取酬、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区100名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
四、考核方式
(一)网格员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包括业务能力、信息平台任务绩效和日常工作绩效三方面内容,另设奖惩加减分项,其中业务能力、平台任务绩效考核由区网格办负责,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由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由区网格办汇总。
(二)月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分为“优良”(80-100分)、“合格”(80分以下-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三个等次,与对应绩效工资等次额度挂钩。
(三)4名抽调区网格办工作人员由区网格办单独考核。
(四)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应及时予以公布。
五、考核内容
(一)业务能力(20分,区网格办负责)
按时参加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档案记录健全。各类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业务熟练掌握。
(二)平台任务绩效(40分,区网格办负责)
按照巡查计划对网格责任片区内各类污染源例行监督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按照区网格办派发指定工作任务按时办结,上报办结情况。
(三)日常工作绩效(40分,各镇(街道)环安办负责)
排查掌握网格责任片区内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并建立污染源环境管理档案;按照镇(街道)环安办派发指定工作任务按时办结,上报办结情况。
六、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从高到低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良”和“合格”考评等次分别对应1200元和800元绩效工资标准额度:
(一)80-100分为“优良”,月绩效工资额度为1200元;
(二)79-60分为“合格”,月绩效工资额度为800元。
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周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片区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应网格员本月度仅保留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
七、奖惩措施
(一)对发现重大环境违法线索,直接提供事实证据,所提供线索后续形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每次给予200元奖励;所提供线索后续形成移送公安刑责治污案件的,每次给予500元奖励(各辖区环保所提报,区网格办审核认定)。
(二)每年初区网格办会同各镇(街道)环安办对全区专职网格员工作情况,按照镇(街道)分别进行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网格员,按比例进行奖励表彰。对总分排名前10%的网格员进行通报表扬,每人奖励1000元;对总分排名前10%-30%的网格员,每人奖励500元;对总分排名后10%的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
周村区环境监管专职网格员月度考核表
( 年 月份)
网格员姓名: 网格责任片区: XX镇(街道)第X网格片区 所属网格责任部门: XX镇(街道)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 分 细 则 |
得分 |
1 |
业务能力 (20分) |
学习培训情况 (10分) |
每月按时参加区网格办组织的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学习档案记录健全。缺勤1次扣5分(以签到记录为准),学习档案记录不健全扣1至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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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练 (10分) |
每月参加区网格办组织的环境知识集中小测试,完成测试的按测试成绩换算,未参加或未完成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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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台任务 绩效 (40分) |
到岗出勤情况 (10分) |
网格员应每日按时到岗到位,在规定时间在平台系统内签到、签退。无特殊原因缺岗1次扣1分,缺岗超过3次的0分,缺岗5次及以上为不合格(不合格:如其他项总分大于60分统一以59分计入月度总成绩,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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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上报情况 (10分) |
网格员应利用平台系统每天至少报送10条环境巡查信息,要求巡查信息有影像资料,有问题报问题,不存在问题报“未发现环境问题”,问题描述详实,以网格员每日上报平台有效信息为准(未同时上报影像资料视为无效信息)。缺少1条有效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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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平台任务办结情况 (20分) |
网格员服从区网格办平台中心调度,认真完成区平台派发的特定污染源巡查任务、特定污染源整改复查任务、配合执法人员任务或其他指令性工作任务,按任务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当月任务全部按时完成20分,未按时完成1项扣1分,超过3项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超过5项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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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常工作 绩效 (40分) |
日常巡查档案 (10分) |
网格员每天就网格责任片区巡查情况,详细记录污染源巡查档案,每天至少向镇(街道)环安办报送2次巡查档案。存在环境问题的要记录问题详情及后续进展情况,不存在问题的应填写“未发现环境问题”。巡查档案必须要有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分管负责人签字。按记录详实程度分为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5分及以下),4个得分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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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信息档案 (10分) |
网格员应熟悉掌握网格责任片区内污染源底数及变化情况,每月对网格责任片区内各类环境底数至少开展排查一次,排查结果全面、准确、无遗漏、全覆盖,及时登记并更新污染源信息档案。按照污染源信息档案详实及时更新程度分为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5分及以下),4个得分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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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任务完成情况 (20分) |
网格员服从镇(街道)环安办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镇(街道)环安办具体交办的特定工作任务,按任务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当月任务全部按照完成20分,未按时完成1项扣1分,超过5项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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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奖惩加减 |
违法行为信息报告 (奖励加分) |
网格员巡查中发现重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且第一时间利用平台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致使违法行为后续得到有效处理的,视情节予以奖加相应的分数。要求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描述详实并同时上传影像证据,以网格员第一时间上报平台后经各辖区执法人员核实的有效信息为准,每条次1分,上限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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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题通报 (惩戒减分) |
网格责任片区内各类环境问题网格员未及时发现报告而被市级以上各类环保督查发现或主要媒体曝光的,视情节予以减扣相应的分数,以上级通报或媒体发布为准。其中: 1、相关环境问题被国家级督查发现或主要媒体曝光的,不合格; 2、相关环境问题被省、市级督查发现或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减20分,两次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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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考核评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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