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90号

 

王村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16〕118号)文件要求,区安监、环保、国土、经信相关部门,分别依据淄博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效益评级标准,对我区4座非煤矿山进行了评级(详情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照评级结果进一步做好整改、提升工作。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入“发展壮大”名单,各部门单位将给予重点扶持;相关企业要按照“规模化开采、绿色环保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用先进技术保证矿山安全、环保、质量和效益的综合提升,努力实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2017年底前,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名单,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

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分工,针对评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帮助相关企业做好整改提升工作。2017年底前,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做好测评验收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确认“关闭淘汰”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工作程序,吊销企业有关证照,组织实施关闭,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人员设备回撤、闭坑地质报告、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王村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于2017年底前按期完成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确认“关闭淘汰”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实施关闭工作

四、2018年5月底前,区转型升级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改造提升、停产关闭的企业进行复核验收,完成我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转型升级办公室。

 

附件:周村区非煤矿山“四评级”情况汇总表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周村区非煤矿山“四评级”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评级

单位

评级

日期

得分

级别

总评

加权得分

级别

1

山东王村铝土矿有限公司

安监

6.15

94.3

87.99

国土

6.12

96

环保

6.13

59

经信

7.6

95.5

2

山东璞泰矿业有限公司

安监

6.12

93.8

92.74

国土

6.12

95

环保

6.13

90

经信

7.6

90

3

淄博杨古矿业有限公司

安监

6.6

91.8

84.74

国土

6.15

93

环保

6.13

59

经信

7.6

87.5

4

淄博苏李矿业有限公司

安监

6.16

92

90.1

国土

6.12

93

环保

6.13

85

经信

7.6

88

说明:

一、安全生产评级得分、环境保护评级得分所占权重为30%,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质量效益方面评价得分所占权重为20%。

二、总评类别分为“优”、“中”、“差”三个等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质量效益单项评级均为“中”等级别或以上,则根据各项权重计算出总评得分。总评得分“90-100”分,总评类别为“优”;总评得分“60-89”分,总评类别为“中”;总评得分“0-59”分,总评类别为“差”。

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质量效益有一项评级为“差”的,总评类别即为“差”。

四、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对以上指标体系进行微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