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11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5029612
成文日期
2017-09-13
发文日期
2017-09-1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11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6〕6号)、淄博市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卫发〔2017〕15号)、淄博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方案》(淄卫字〔2017〕153号)文件要求及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养结合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医学模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式服务关系,转变医学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年底全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签约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2020年年底前,力争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覆盖。
三、签约服务对象、主体和时限
(一)签约服务对象。优先以全区常住重点人群签约为主,并逐步扩大到其他人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要先进行摸底造册,按照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组织集中签约或诊间签约。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签约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签约服务主体。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模式。基层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能提供全科医疗服务的医生、能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健康管理师(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其他业务人员)组成,签约服务以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主体,帮助推荐联系或预约二、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团队,共同组成“1+1+N”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发挥中医药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生或乡村医生。
(三)签约服务时限。签约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解约。有效期满后,只签基本服务包,如签约对象不提出变更或解约申请,则签约期限视为顺延。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和高级包的,若及时交纳签约服务费,则签约期限视为顺延。1户居民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不超过2000人,确保签约服务落实到位。
四、签约服务内容
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建议下,选择所需的服务包。
(一)基本服务包
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不需交纳费用,签约居民除享受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服务外,还可在签约单位就诊享受医院提供的惠民政策、免费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健康指导及预约、转诊服务、免费查血型(仅限初次签约)等服务。
(二)个性化服务包
1.中级服务包
中级服务包在自愿的基础上需自费交纳20元费用,居民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此项目在享受基本服务包基础上再增加了3个检查项目。
2.高级服务包
由签约服务对象和签约单位根据病情需求自行商定,自愿交纳200元费用,根据签约对象的需求,签约单位要提供400元的可及性医疗卫生服务。
(三)签约服务费
除签约基本服务包外,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的个性化服务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签约服务支持
(一)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
建立以运行质量、服务效果和群众获得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体系。该考核评价体系主要由签约居民数量和构成、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签约医生转诊率、居民续约率等为核心的指标组成。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可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用于绩效工资分配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签约成本的支出和激励签约服务团队。
(二)建立健全医保支持签约服务相关政策
参保人与签约医生团队或直接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协议,在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参保人经村卫生室上转到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转诊到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对符合临床转诊标准并按照规定逐级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参保人经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诊治后,根据病情需要,转回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三)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在签约机构内,建立签约居民预约优先就诊的机制,让签约居民享受优先就诊便利。建立农村、社区与上级医院畅通高效的转诊机制,在二级医院应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络办公室或全科医学科,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接,预留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号源及住院资源,落实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措施。
六、签约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上旬)。各镇(街道)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多方征求意见,制定本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引导群众提高认知度和认可度,营造群众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试点签约阶段(2017年9月中旬)。先行在王村镇进行签约试点,9月下旬在王村镇召开现场会,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下旬-11月)。在全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团队通过上门入户、院内就诊、集中义诊等方式同签约群众签定服务协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区政府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及时通报、协调、研究、解决签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人才引进、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引导签约服务健康发展。区卫计局不定期组织召开签约推进会,并对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底)。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并及时发现签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规范化操作手册,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逐步提高。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建立保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得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能让签约服务流于形式,要突出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要让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都有切实获得感。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家庭医生签约机制。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的宣传、发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发改部门要协调完善外部支撑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民政部门建立有利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养老服务政策,指导基层组织支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财政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上级有利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人事薪酬制度。物价部门要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家庭医生服务收费。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签约服务工作的监管。区级以上医院要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团队,做好对基层家庭医生团队的培训和指导。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群众开展自主选择签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配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充分运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典型、政策引导等措施,提高家庭医生的社会地位,树立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良好形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1.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参考模板)
2.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附件1
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
(参考模板)
甲方:淄博市周村区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站(村卫生室)
家庭医生团队长: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团队成员1: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团队成员2: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团队成员3: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镇(街道) 村(居委会) 路
号 室
家庭成员1: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家庭成员2: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家庭成员3: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家庭成员4: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家庭成员5: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家庭成员6: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选择服务包类型:
乙方自愿邀请甲方为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提高本村(居)居民健康管理水平,推行医疗卫生服务契约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
一、甲方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乙方签约的自主需求项目
(一)基本服务包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针对签约人群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初次签约免费查血型1次。
2.基本医疗服务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重点慢性病人开展健康管理和评估服务;
(3)针对签约群众病情需求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并可优先预约专家门诊;
(4)签约对象在签约单位就诊享受所在医院提供的惠民政策;
(5)免费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6)利用微信、短信、电话多途径向签约居民提供健康信息。
(二)个性化服务包(包括中级服务包和高级服务包)
中级服务包 (20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针对签约人群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初次签约免费查血型1次;年度内增加普通心电图检查1次,胸透1次、空腹测血糖1次。
2.基本医疗服务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重点慢性病人开展健康管理和评估服务;
(3)针对签约群众病情需求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并可优先预约专家门诊;
(4)签约对象在签约单位就诊享受医院提供的惠民政策;
(5)免费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6)利用微信、短信、电话多途径向签约居民提供健康信息。
高级服务包 (200元)
由签约服务对象和签约单位根据病情需求自行商定,自愿交纳200元费用,根据签约对象的需求,签约单位要提供400元的可及性医疗卫生服务。
二、乙方自愿接受服务项目,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有服务需求时,原则上应先到签约的家庭医生处就诊。
三、甲方提供上述约定的免费服务项目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个性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保密原则:甲方有义务对签约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诊疗记录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签约居民允许,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解约。有效期满后,只签基本服务包的,如签约乙方不提出解约申请,则签约期限视为顺延。签约个性化服务包的,若及时交纳签约服务费,则签约期限视为顺延。
甲方团队长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按手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约原因:
甲方团队长确认签字(盖章):
乙方确认签字(按手印):
解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度周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
服务包 |
年收费 |
适宜对象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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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本
服
务
包 |
免费 |
全体人群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针对签约人群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2、初次签约免费查血型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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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重点慢性病人开展健康管理和评估服务; 3、针对签约群众病情需求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并可优先预约专家门诊; 4、签约对象在签约单位就诊享受所在医院提供的惠民政策; 5、免费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6、利用微信、短信、电话多途径向签约居民提供健康信息。 |
||||
|
个
性
化
服
务
包 |
中级 服务包 |
20元 |
全体人群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增加项目 |
1、针对签约人群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2、初次签约免费查血型1次; 3、年度内增加普通心电图检查1次、胸透1次、空腹测血糖1次。 |
|
基本医疗服务 |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对重点慢性病人开展健康管理和评估服务; 3、针对签约群众病情需求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转诊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并可优先预约专家门诊; 4、签约对象在签约单位就诊享受医院提供的惠民政策; 5、免费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 6、利用微信、短信、电话多途径向签约居民提供健康信息。 |
||||
|
高级 服务包 |
200元 |
全体人群 |
根据需求自愿自主选择 |
由签约服务对象和签约单位根据病情需求自行商定,自愿交纳200元费用,根据签约对象的需求,签约单位要提供400元的可及性医疗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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