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周村区集中治理违法停车和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实施意见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112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5029627
成文日期
2017-09-19
发文日期
2017-09-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周村区集中治理违法停车和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实意见
周政办字〔2017〕11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城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和“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城区违法停车和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专门组织,纳入政府统筹管理。借鉴济南市治理违法停车管理经验,抽调相关部门成立“周村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对城区停车管理牵头抓总。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城市停车管理调研、论证;对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先期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监督重大项目的停车管理与重大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规划沿路建筑不再批建沿街商铺;监督指导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的停车场配建、增建。(牵头单位:周村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规划分局)
(二)建立电动三轮车的退出机制,净化非机动车管理秩序。依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1号)要求和部门职责,对代步车、改拼装电动三轮车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等非法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清理、查处、查封、取缔,坚决杜绝不合格代步车流入市场;建立回收机制,逐步淘汰电动三轮车。(牵头单位:区工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改善重点单位、部位的停车条件。
1.辟建学校门前停车场,规范管理学校门前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门前的绿化带、路沿石等进行改造,规划停车区,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组织交警(协警、协管员)、老师(保安)在高峰期组织和引导车辆有序按位停放;对乘坐电动三轮车上下学的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教育学生主动不乘坐电动三轮车,对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曝光。向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动员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上下学,引导学生和家长乘坐安全性能合格的公共交通工具,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交警大队)
2.改善医院门前停车环境。组织一四八医院、市中医医院、区二院等各大医院,进一步开发停车资源,新建、改建停车场,增加停车容量。(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交警大队)
3.改善大街古商城景区停车场建设。利用古商城创建5A景区的机会,在古商城景区筹建大型停车场;借用相邻单位增加停车泊位,解决散客停车问题。(牵头单位:古商城保护开发指挥部,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规划分局、周村交警大队)
4.整治迁移早晚马路市场,规范沿街商铺的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各街道)
5.对旧城区狭窄道路、车辆聚集区、大型社区及周边,依托道路、空地等资源规划小微停车区和停车泊位,安装停车指示标志,划设停车指示箭头,规范静态管理。(责任单位:周村交警大队)
6.整治迁移占路集市。(牵头单位:各街道,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四)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以案说法、专题报道、开展访谈、典型曝光等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治理措施、治理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理解率,营造浓厚的综合治理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周村电视台、《今日周村》编辑部、区信息中心)
(五)严厉打击违法停车和非法接送学生问题。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对逆向停车、线外停车、盲道停车、乱停乱放、商户非法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行为,采取巡逻查纠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予以严查严处,促进驾驶人规范停车,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严管街专项治理行动,扩大整治范围,强化示范带动;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黑校车”、代步车非法行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组建治理违法停车微信群,建立奖励激励、协作执法机制,增强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周村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20日-10月10日)。各职能部门单位对照职责任务分工,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10月11日-2018年5月31日)。各牵头部门加强组织,各单位按照分工协作配合,综合施策,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巩固提升治理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治理违法停车和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平稳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行业管理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明确目标,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打硬仗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依法履行职责,并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将定期通报治理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迟缓的,由区政府约谈相关负责人。
(三)注重工作方法。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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