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120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5029656
成文日期
2017-09-30
发文日期
2017-1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12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周村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周村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淄博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厅发〔2017〕32号)、《周村区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周办发〔2017〕46号)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强化督查、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切实做好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确保相关行业企业在冬季平稳停产、减排见效。
二、实施时间
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共4个月。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企业实施停产。(区经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二)炭素行业。炭素企业全部停产。(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牵头,王村镇政府、南郊镇政府落实)
(三)其他。除上述行业外,其他行业企业中,未按照厅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纳入冬季错峰生产。国家、省市相关实施方案中有更严格要求的,从严执行。相关行业未列入清单的企业,采暖季一律实施停产。(区环保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各错峰生产行业企业具体清单和调控措施见附件。
四、责任分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在区攻坚行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7个驻镇(街道)巡查组指挥和督导下,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经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进行摸底、汇总、报备。负责督导王村镇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环保分局:负责全面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牵头负责重点运输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工作。重点负责督导青年路街道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发改局:负责督导周村经济开发区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和阻碍公务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维护行政执法秩序。负责督导永安街街道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南郊镇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区环保分局做好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工作。负责督导丝绸路街道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区质监局:负责加强对错峰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对工业产品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区安监局:负责加强对错峰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督导大街街道落实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
周村供电中心:负责按照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的计划,严格落实电力供应,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依法依规采取断电措施。加强对错峰生产企业用电量监管,发现用电量异常企业,报企业所在镇、街道及时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周村区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公安、国土、住建、交通运输、质监、安监、供电等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和区环保分局,区经信局和区环保分局共同牵头负责错峰生产有关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错峰生产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一企一策”调控,将停限产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生产线、具体责任人,于10月20日前报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备案,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分别上报市有关部门。各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调度通报、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区环保分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线监测等数据平台和网格员作用,强化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的环境监督,对错峰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实施24小时监控,随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一旦发现排污异常,及时通知企业所在镇、街道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公开通报制度,督促错峰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调控措施,对拒不执行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严格落实巡查任务,密切配合、加强监管,督导镇(街道)、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对巡查发现的工作进度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特别是对辖区内出现多家企业未落实调控措施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工作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情况周报制度,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为联络领导,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于每周四下午2:00前将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区经信局电话:6195207、6195208;区环保分局电话:6458020)。重大情况,及时于当日下午2:00前报送。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错峰生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按规定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置举报问题。周村区举报电话:区环保分局 6458020 、区经信局6195207。
附件:周村区冬季错峰生产工业企业清单
附件
周村区冬季错峰生产工业企业清单
一、铸造行业
|
序 号
|
镇(街道) |
企业名称 |
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
产能 |
燃料 类型 |
错峰 措施 |
具体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大街街道 |
淄博润达铸造有限公司 |
1条铸造生产线 |
4200吨/年 |
电 |
无 |
王 军 |
18653365196 |
|
2 |
永安街街道 |
山东迈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条五洲砂处理机械设备 |
40万件/年 |
电 |
无 |
侯志福 |
17865162222 |
|
3 |
永安街街道 |
淄博恒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钢丸、钢砂生产线 |
3000吨/年 |
电 |
无 |
甘经习 |
13475501888 |
|
4 |
周村经济开发区 |
淄博大力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1条铸造消失模生产线 |
1500吨/年 |
电 |
无 |
刁明霞 |
13605333468 |
|
5 |
周村经济开发区 |
山东恒星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三台中高档纸机项目 |
12000吨/年 |
电 |
无 |
李金良 |
18605336090 |
|
6 |
南郊镇 |
淄博钲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精密机械配件生产线 |
230吨/年 |
电 |
无 |
孙建军 |
13409077227 |
|
7 |
南郊镇 |
淄博市周村区耐火材料模具厂 |
耐火材料模具及耐磨件 |
215吨/年 |
电 |
无 |
周 燕 |
18653316199 |
|
8 |
王村镇 |
淄博嘉埠耐火模具有限公司 |
模具 |
200吨/年 |
电 |
无 |
毕耜顺 |
13506436106 |
|
9 |
王村镇 |
淄博精铸工贸有限公司 |
通用零部件制造及黑色金属铸造 |
1000吨/年 |
电 |
无 |
毕德刚 |
13581020201 |
|
10 |
王村镇 |
淄博华标模具有限公司 |
模具 |
150吨/年 |
电 |
无 |
毕研学 |
13181932898 |
|
11 |
王村镇 |
淄博市万达耐火材料模具厂 |
模具 |
140吨/年 |
电 |
无 |
毕于茂 |
13508941513 |
|
12 |
王村镇 |
山东海天造纸机械有限公司 |
铸铁铸钢 |
5500吨/年 |
电 |
无 |
毕研凯 |
13953324900 |
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铸造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一律停产。
二、炭素行业
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炭素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一律停产。
|
序 号 |
镇 (街道) |
企业名称 |
生产线名称及编号 |
产能 |
燃料 类型 |
错峰措施 |
具体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王村镇 |
淄博大陆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
2条32室焙烧炉 1条24罐煅烧炉 |
0.8万吨/年 |
天然气、电 |
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实施停产 |
王元禄 |
13583396392 |
|
2 |
王村镇 |
山东八三石墨新材料厂 |
1条32室焙烧炉 1条18室焙烧炉 1条12罐煅烧炉
|
3万吨/年 |
天然气、电 |
戴建军 |
13506444520 |
|
|
3 |
南郊镇 |
山东华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条煅烧-成型-焙烧生产线 |
10万吨/年 |
电 |
苏东升 |
13589571066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