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13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消除慢性病危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6年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力争2018年底前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膳食营养、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村、镇)、健康城市(村、镇)、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100%,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10%以上;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学生健康体检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90%以上,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达到30%以上。

4.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

5.慢性病控制率。建档建卡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

6.重点人群开展口腔疾病防治指标。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7.疾病监测指标。全人群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发展基层健康指导员。建设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广场(公园)、步道(街道)等支持性环境。各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有条件的社区和公共场所提供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简易测量服务。

(二)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运动处方,开展肥胖、超重干预,促进体医融合。

(三)普及健康教育。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五)引导合理膳食。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与餐饮业发展观念,控制盐、脂肪和糖的使用量,推动低盐、低油、低糖食品开发。完善社区与临床营养支持体系,指导居民合理膳食。

(六)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完善健康管理。辖区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进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高危人群和患者管理,提供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推动高危人群早期干预。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各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九)推广早诊早治。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完善分级诊疗。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一)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各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三)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

(十四)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五)加强健康信息监测。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为慢性病防控决策提供支持。

(十六)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七)推动工作创新与经验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7年11月)

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专家队伍,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会议。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8月)

深入开展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把各项任务分工落到实处。组织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查缺补漏,不断整改完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9月)

自评结束后,向上级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级初审和省级考核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发改、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编办:审核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区考核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下发专门文件,将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3.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规划实施。

4.区教体局:负责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体育健身活动和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纳入全区教育体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课时,提高中小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30%以上学校创建健康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集体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将全民健身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区公安分局: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6.区民政局:制定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户及残疾人、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政策,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医疗救助的模式,提高救助水平;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融合,协助卫计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8.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贯彻落实职工和城镇居民慢性病补偿优惠政策,建立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水平,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

9.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创作、排练慢性病防治宣传作品、节目,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及健康生活方式的宣教活动。

10.区卫计局: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治规划、计划和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健康步道建设标准、自助监测点建设标准。负责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做好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督导公共场所建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使服务对象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11.区工商局:负责辖区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烟草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

1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卫计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在城区内主要路口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健康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及慢性病创建活动的相关内容等。

13.区食药局: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与餐饮业发展观念,控制盐、脂肪和糖的使用量,推动低盐、低油、低糖食品开发;负责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健康商场、超市创建活动;指导超市设置减盐食品专柜;加强督促对餐饮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

14.区总工会:负责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建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开展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单位)建设工作。

15.区妇联:负责举办面向家庭主妇、重点人群的慢性病健康教育大课堂,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倡导低盐低脂平衡膳食、控制体重的健康生活方式。

16.区园林局:负责管辖范围内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7.周村规划分局:将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列入规划。

18.周村广电中心、《今日周村》编辑部: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将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主要媒体公益宣传栏目中,建立媒体定期宣传制度,结合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19.区盐务局:负责向市场供应低钠盐;在城乡居民家庭、餐饮单位推广食用低钠盐,发放家庭盐勺等控盐工具,普及低盐膳食知识。

20.区爱卫办:负责管辖范围内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条例》,开展全民控制吸烟行动,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

21.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家庭、村(社区)创建活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棚户改造规划建设好辖区内的健康步道、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社区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自助式健康检测点,为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提供支持性环境;积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对慢性病的基础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死亡漏报调查等工作。

22.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各单位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并努力推广健康饮食知识宣传。

(三)加强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制定考评细则,及时通报督导考核结果,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效果。

 

附件:1.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

      2.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任务

         分工表

 

 

 

 

 

 

附件1

 

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寅萍  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马明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朱   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贾万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

                教育中心主任

        王   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朱玉刚  区发改局局长、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薛福河  区教体局局长

        高明伟  区公安分局政委

        牛东升  区民政局局长

        贺迎东  区财政局局长

        柏林成  区人社局局长

        张明俊  区住建局局长

        孙德志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鲍   滨  区卫计局局长

        韩   锋  区工商局局长

        高书欣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郁引利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胜辉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周献国  周村广电中心主任

        边延峰  区盐务局局长

        曲庆霞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欣荣  区妇联主席

        胡新广  《今日周村》编辑部总编

        孔祥红  区爱卫办主任

        余   超  区园林局局长

        王晓峰  王村镇镇长

        刘鸿智  南郊镇镇长

        张连喜  北郊镇镇长

        高   梅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健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慧珠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   昊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强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鲍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村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任务分工表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权重分值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一、政策完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10

区卫计局

(区疾控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

2.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5

区发改局

区政府办公室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教体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局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爱卫办等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区卫计局

(区疾控中心)

区政府办公室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3

区财政局

 

2.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区财政局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区财政局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区考核办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2.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8

区考核办

 

二、环境支持

(61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1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社区(村)总数的60%以上,3分;30-60%,1分;30%以下不得分。

(2)健康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每类得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3)查看名单,随机抽查每类1个单位,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社区(村)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5%或达到80%以上得3分;其他健康细胞占同类单位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5% 或达到40%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17

 

区爱卫办

1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各镇办;

2健康企业、机关(单位):

区总工会;

3健康学校:

区教体局;

4健康医院:

区卫计局;

5健康餐厅(食堂)

区食药局

健康市场(超市、商场):

区工商局

区食药局

2.开展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2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1分,满分2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2

区园林局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区房管局

 

 

 

3.开展“三减四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四健”专项行动, 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7分。减盐行动为必选项,未开展本项不得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5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10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区爱卫会

成员单位

4.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

(1)健康指导员村(社区)覆盖率数量达到60%,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2)复审:健康指导员村(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10%或达到90%,得2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4分;覆盖率20-30%,2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4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4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3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3.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10个以上得2分,5-10个得1分。

(2)复审:场所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2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2

区总工会

区卫计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善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80%,1分;60-80%,0.5分;6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米,0.5分。

2

区教体局

区住建局

区园林局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区教体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总工会

区直机关工委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区教体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1分; 35-40%,0.5分;35%以下不得分。

(2)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为居民提供个体化运动处方,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教体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区爱卫办

区交通运输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

2.禁止烟草广告。

(1)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区工商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区直机关工委

区教体局

区卫计局

4.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市中医医院

驻军148医院

区人民医院

5.降低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区教体局

三、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7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得1分;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1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3)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且基层慢性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2分;培训率80-90%,1分,低于80%不得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驻军148医院

市中医医院

区人民医院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2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且培训率达到90%以上,1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9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周村广电中心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今日周村》编辑部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周村广电中心

《今日周村》编辑部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社区的覆盖率达85%,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3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

区教体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6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各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4分;10-15%,3分;1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9分)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2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得1分。达不到不得分。

复审:成立1个以上群众健身团队的社区(村)的比例达到60%以上,2分,50-60%,1分,不足50%不得分。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得1分。达不到不得分。

3

区教体局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教体局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4

各镇(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5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7

区卫计局

(区疾控中心)

区教体局

区总工会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例超过85%得1分,低于85%不得分。

(3)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5分,满分6分。

(4)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2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5)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90%,每类1.5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3分。

20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7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6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10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80%,4分;60-80%,3分;低于60%不得分。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教体局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5分;20-25%,3分;低于20%不得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教体局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2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1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1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1分。

1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比例达85%,3分,60-85%,2分,低于60%不得分。

3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市中医医院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4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3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区民政局

有关保险公司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1分。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编办

区财政局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相融合。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70%,2分;50-70%,1分;低于50%不得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镇覆盖率≥10%,2分。

4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六、监测评估

(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1)死因监测,3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3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12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慢病监测数据与省级慢病监测平台实现自动推送,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率达到100%,得3分;达到80%,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3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1.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4)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9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2.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6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七、创新引领

(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10

区文明办

区文化新闻出版局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区爱卫办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1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5

区卫计局(区疾控中心)

 

合计

 

 

 

310

 

 

注:根据《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6年版),得分260分以上且各部分得分比例均超过60%为合格。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