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17〕14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7-5029822
成文日期
2017-12-14
发文日期
2017-12-14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
上图入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周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周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要求,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积极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依据周村区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有关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考核,动态掌握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要求,集中管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最终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统一集中管理。
二是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对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全部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实事求是,差别管理。综合考虑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基础、项目特点和各地建设要求等因素,满足共性、兼顾个性,明确统一上图入库范围,建立相关指标体系。
四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系统共享功能,公开统计结果,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科学利用。
五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共同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各项要求。根据《意见》有关要求,各类项目的坐标转换等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会同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三、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统一数据要求、规范汇交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将2011-2020年全区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确保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四、工作安排
(一)明确项目范围
符合《意见》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
“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而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十三五”以前的未按照完整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项目和2016年以前(2015年12月31日前验收)的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项目,将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二)统一数据标准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开发办、周村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统一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内容,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
1.项目标绘。各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进行项目标绘。对于2016年以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底图,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
2.实地核查。各有关部门组织业务人员对标绘项目的基本信息、实施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
3.审核确认。相关的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
4.数据汇交。各有关部门将审核确认后的资料汇总至周村国土资源分局,由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做技术指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5.时限要求。本方案印发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档案资料(含电子档案资料),各有关部门应当在2017年12月底前汇总至周村国土资源分局;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报备入库工作。
(三)建立数据汇交机制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根据建设进展情况,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入库,并经市级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及时汇总至省国土资源厅。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建成项目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本方案印发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应当逐年完成统一上图入库汇交工作。
(四)严格数据质量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质量控制体系,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对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对汇交形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进行比对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不符合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的信息进行复核和整改。
(五)推动信息开放共享
各有关部门要补充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和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省国土资源厅会适时升级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善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定期汇总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图表、数据,以满足各有关部门动态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需要。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经费
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 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建立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确保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经费“三到位”。按照事权管理原则和涉农资金整合要求,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经费。
(二)制定方案,提炼经验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我市情况,确定在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试点工作,要求我区探索工作路径,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措施,要求2018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试点工作,上报试点工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负责报备入库工作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至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联系人:李中乐,联系电话:6456636)。
(三)加强指导,强化考核
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适时通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开展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入库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到位。市政府将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国办发〔2015〕80号)和《意见》及有关标准要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对我区相关监管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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