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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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7〕14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周村区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7〕32号)要求,确保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整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恶意逃废债等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探索建立涉金融领域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提升我区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坚强的信用保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核查我区涉金融失信企业情况。在国家推送名单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纳入名单的失信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摸清风险底数。

(二)督促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限期整顿。结合核查摸底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原则,对名单内企业主体依法进行差异化治理整顿。对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的失信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对于确实没有能力履约的,要通过提出整改要求、限制开展业务等措施加强监管,避免个体性信用风险蔓延传染。对列入失信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要分类整改。其中,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要督促其尽快纠正失信行为,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按照“谁列入、谁移出”的原则,依法作出移出决定,标注为正常经营状态,争取将名录中的失信企业清零;对列入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的企业,要加强风险排查及跟踪监测,及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处。

(三)加强风险防范和舆论引导。对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失信企业,要尽可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向上集中风险、左右扩散风险,避免个案风险发酵和引发连锁效应。对市场敏感领域的治理整顿,要多做少说,甚至只做不说,坚决避免处置不当引发“次生风险”。同时,也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更多地正面报道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举措和正面效果,防止恶意炒作和刻意放大涉金融失信问题,避免引发不利影响。

三、任务分工

(一)对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加强核查,并督促其尽快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区法院、区金融办、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负责,区发改局、区商务局配合)

(二)对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和失信关联黑名单中,经核实确没有能力履约的,要通过提出整改要求、限制开展业务等措施加强监管,避免个体性信用风险蔓延传染。(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负责)

(三)对于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涉金融失信企业,进行核查,并督促其尽快纠正失信行为,争取将名录中的失信企业清零。(区工商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负责,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配合)

(四)对列入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的企业,通过核查和督促整改,加强风险排查及跟踪监测,及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区金融办、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负责)

(五)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信息联络,及时调度、统计、汇总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由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上报市发改委。做好“信用淄博”网站信息发布,并将有关失信企业信息纳入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相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区发改局、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负责,区法院、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金融办配合)

(六)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金融办负责,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区法院、区商务局、区工商局配合)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中旬)。根据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制定我区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7年12月下旬)。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实施全面核查,摸清风险底数。对名单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线索的企业,综合采取看合同、调流水、查系统、审制度、谈高管等方式,核实企业业务模式、资金往来等情况,最终形成准确、完整的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名单。

(三)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1月—3月)。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列入涉金融领域失信名单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四)联合惩戒阶段(2018年4月)。自2018年4月1日起,对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经核实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失信主体,将正式列入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淄博”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省和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部门根据《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规〔2017〕454号)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推进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商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职责。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分别成立以分管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推进小组,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摸排和清理工作。同时,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附件:1.周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

         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2.周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名单

 

 

 

 

 

 

 

 

 

附件1

 

周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路德芝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玉刚  区发改局局长、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成  员:张   帆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志学  区商务局局长、侨办主任

        韩   锋  区工商局局长

        董建生  区金融办主任

        王晓峰  王村镇镇长

        刘鸿智  南郊镇镇长

        高   梅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健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慧珠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   昊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强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建祖  区法院南营法庭庭长

        王娜娜  区发改局副局长

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朱玉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村区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名单(工商异常名录)

 

序号

所属区县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

城市

机构类型

失信类型

1

周村区

淄博丰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137030667814805X9

37030622803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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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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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3065965508463

3703002000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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