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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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6〕62号

 

各有关部门,周村供电中心、嘉周热力有限公司、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周村区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全区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8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范围:嘉周热力有限公司、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供电中心、区热力办等单位按照各自监管职责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和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和建档;是否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备案;是否按规定安装安全设备设施;是否使用符合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高危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通风除尘系统;有无违规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装水位报警和自动上水连锁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自查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按规定检测和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

(三)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高低加等特种设备,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四)是否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防止电气系统误操作;是否加强对发电供热机引线定子绕组等部位的绝缘检查和发电供热机各部位温度的监视,确保发电供热机绝缘良好;是否加强励磁系统的安全检查,确保发电供热机励磁系统正常;是否加强变压器运行巡检,认真开展红外检测,完善变压器消防设施,确保变压器绝缘符合要求;是否加强电力线路负荷和温度的检测,防止过负荷运行;是否加强电力线路巡视,防止倒塔、断线、闪络等线路事故;是否完善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加强直流系统配置及运行管理,防止变电站和发电供热厂升压站全停。

(五)嘉周热力有限公司、瑞光热电有限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8月中旬)。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目标要求和专项整治内容,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8月中旬至月底)。区工业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经信局、区供电中心、区热力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两家发电供热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区工业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联络市工业安委会办公室,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区工业安委会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高(8月底)。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做法,明晰安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三、工作要求

开展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区委、区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完善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治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工作中,要聘请相关行业专家,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各部门各企业要以开展发电供热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责任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于8月22日前报区工业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1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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