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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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村区大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31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大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14

 

 

周村区大货车违法行为

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大货车违法行为,消除减少货车安全隐患,按照全国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省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密切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大货车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建立货车安全部门联合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货车交通违法和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联合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三、工作重点

重点违法行为:大货车无道路运输证、超限超载、恶意闯卡、改型、货物不覆盖、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区、不按规定审验、车身安全装置不规范和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建材、沙石、渣土等道路工程运输车辆,牵引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变形拖拉机等车辆及其驾驶人。

重点道路和路段:309国道、庆淄路、张周路、张博路附线、姜萌路、正阳路、外环路、城区主干道路等辖区重点路段及进出城区道路的主要路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14日至517日)

研究专项整治行动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搞好分析研判,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定执法路段和固定查纠路口,为集中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18日至928日)

科学安排执法力量,合理部署岗位,通过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区域联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执法方式、执法主要路段和路口,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保障执法力量,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大对大货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管控力度,确保联合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929日至930日)

对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措施落实、整治成效等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和评估。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实施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摸底,掌握规律特点。各部门联合行动,对货运车辆聚集地、沙石市场、在建工地等建材运输情况进行摸底,掌握从业人员组织方式、人员构成、车辆情况、行驶路线和主要指挥、策划等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对过境货运车辆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进行监控调查,掌握非法运输大货车的种类、数量、通行时间、行驶路段、主要的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任务分工,周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负责查纠并处理国省道及国省道以外道路的大货车无道路运输证、超限、改型、货物不覆盖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纠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恶意闯卡、涉嫌被盗抢车辆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负责查纠并处理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挪用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审验、闯信号、闯禁区和驾驶拼装、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违法车辆的停放、卸载和停车场进行管理。对查扣的违法车辆,根据车辆违法行为划定管辖部门,如涉及多部门共同管辖的,按照交警、公安、公路、交通运输部门中涉及部门依次处理完结后,由最后一个处理部门确认违法行为全部处理完结后,开具放车单,予以放行。

(三)日常管控与统一行动相结合,增强执法效果。白天时段,在全区设置三处固定执勤点,分别为309国道与西外环路口、309国道与姜萌路口、正阳路与联通路口,由各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权限,以三处路口为主要查纠点,对货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夜间时段,分别由各单位抽调专人专车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大货车进行集中治理,其中区公安分局出动警车1台、警力2人,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分局、周村交警大队分别出动执勤车辆1台、执法人员4人,由当晚参加夜查的交警中队长担任联合行动负责人,具体负责设置执勤地点、调配执勤力量等相关工作,具体警力部署按照联合行动执勤安排表执行。为增强执法效果,将每月1日、15日定为全区大货车联合整治统一行动日,各成员单位分别出动20名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大规模整治行动,每次集中行动前,由交警部门提前制定行动方案,通知各执法单位,参加行动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实效。

(四)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抓好社会层面的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大货车非法运输的危害性,并开辟专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要深入运输企业,抓好对大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驾驶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五)强化源头监管,保障整治效果。扎实做好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集中清理补录工作,深入辖区货运企业、货运场站、物流集中站点、城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和汽车改装和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除货车源头隐患。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拍摄、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对货车驾驶人进行点对点警示教育,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强化巡逻管控,推动中间隔离设施建设,加强固定、区间和移动测速工作,严查货车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城市交通出行安全度。继续推进重型货车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应用,增强科技手段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公安、交通运输、交警、公路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和组织落实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作为维护和改善全区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在联合整治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议,及时调度联合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联合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安全防护,注重执法效果。要严格工作纪律,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投诉和不满。有执法记录仪的执法人员在查处大货车违法行为过程中,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规范一起。要高度重视路面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在夜查期间,执法人员要使用必备的反光背心、反光锥筒、现场警戒隔离带、阻车设备等防护用品,设置醒目的检查标志,保障执法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实效。为确保联合整治大货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期间,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予以整改。统一行动期间,集中整治行动小组要确定专人负责调度、报送工作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报周村交警大队(联系电话:2139181,联系人:袁莹莹)。

 

附件:周村区大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大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国华  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明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纪玉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周村公路分局局长

 员:陈奇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艾志强  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李乾勇  周村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郝道亮  周村公路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纪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乾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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