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全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3〕3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3-None
成文日期
2013-09-18
发文日期
2013-09-20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全区1%人口和劳动力
抽样调查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3〕3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区各大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6〕152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全市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69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将开展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重要性
人口和劳动力数据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数据,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搞好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准确掌握全区人口总量、结构以及人口城镇化状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周村的客观需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取得成功。
二、调查时间、范围、方式
2013年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零时,现场登记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调查范围为全区各镇、街道抽中的14个小区,样本量约为0.35万人。调查采取由调查员直接入户访问的方式进行。
三、调查对象和内容
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现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包括家庭户和集体户。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抽中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和每个人的年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失业、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社会保障等情况。
四、切实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调查所需“人、财、物”。调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统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所有调查对象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如实申报调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周村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名单
2.周村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职责分工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
周村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长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 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绵伟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孙德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产办主任
李 明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
王广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邱永才 区人社局主任科员
赵 杰 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杨廷章 区统计局副局长
江玉臣 周村工商分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杨廷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周村区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城乡住户,与许多部门的工作有直接关系。为使领导小组有效地担负起调查的领导责任,需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日常工作,并全面负责专业技术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调查的宣传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数、流动人口数,协助配合调查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变动、婚姻登记、死亡人口等方面资料的提供及协调配合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本级调查经费的协调落实保障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料。
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协调制定落实有关保证数据质量的政策,提供有关数据。协调配合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工作。
周村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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