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发〔2013〕4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13-None
成文日期
2013-09-27
发文日期
2013-09-29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
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3〕4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
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统计局 区发改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 区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5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改革目标
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发布标准统一、城乡可比的居民收支等相关数据,提供全体居民及分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有关信息,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二)改革内容
1、调查对象。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调查对象为周村区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
2、调查要求。一是统一调查指标。针对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指标不统一的情况,将统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二是统一抽样方法。抽样框、抽样方法全国统一,实现对所有地域和人群的不交叉、全覆盖。三是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通过统一的调查网络,采用统一问卷和记账格式,直接采集原始数据。四是统一数据处理。以网络直报为主渠道,以统一的数据处理平台为保障,努力实现住户所记收支账册或调查员现场采集的收支资料通过网络直接报送。五是统一数据发布。住户调查数据按年度和季度发布,季度主要发布全体居民现金收支数据,年度发布不同收入层次居民收支数据,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数据等细化指标。
3、样本抽选。调查的抽样方法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国家统计局统一确定抽样框,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调查小区。在调查小区内,通过摸底调查建立住宅抽样框,由山东调查总队统一采用随机起点等距抽样的方法抽选住宅,确定调查户。抽中调查小区的调查周期为五年。
4、样本数量。按照要求,为满足地方代表性的需要,确定周村区样本数量为120户。
(三)时间安排
2013年9月起,落实调查户,完成新样本的开户。新调查户试记账,试记账周期为1个调查季度。
2013年11月中旬,上报前2个月试记账调查数据。
2013年12月1日起,新调查户正式开始记账。
二、组织实施
(一)数据采集
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调查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数据处理与上报
区统计局根据调查样本数据和相应权数汇总生成全区数据,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三)调查数据发布
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数据,只发布合计数及其一级分类指标。区县数据由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发布。调查数据未经上级核定、反馈,只能供内部分析使用。
三、切实加强对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是适应科学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统计局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调查顺利开展;各镇(街道)统计站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财政部门要对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和保障;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发改、农业部门要给予记账户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提供工作;总工会要配合做好抽中职工家庭的沟通工作,提高抽中职工家庭的样本户接受记账和问卷调查的比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具体调查工作。被抽中调查小区所在镇(街道)和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和样本户的入户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三)保障经费投入
周村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120个样本记账户需要选聘12名辅助调查员。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确保记账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并将常规性经费支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宣传解读
各镇(街道)要积极宣传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加强对记账户记账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帮助记账户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记账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切实做好统计调查结果的分析解读工作,帮助公众正确看待统计改革,正确使用统计数据,引导媒体正确宣传统计调查结果。
(五)依法调查,确保数据质量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调查,直接调查。对虚报、瞒报、迟报、伪造、篡改住户调查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对住户调查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单户调查资料。
附件:周村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村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长民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丁 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绵伟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杨金荣 区发改局副局长
冯作江 区民政局副局长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乐泰 区农业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吕 明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李 芬 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吕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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