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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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周政办字〔20134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大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今年101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市第27个老年节,也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法定老年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全面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充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对老年人的关爱,根据全国老龄委和省、市老龄委敬老月活动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101日至1031日在全区开展以宣传贯彻老年法,关爱造福老年人,积极构建和谐幸福周村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深入宣传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我区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工作成绩,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贯彻落实。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庆祝我市第27个老年节为契机,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阵地和孝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敬老主题宣传、设立敬老公益宣传牌、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和横幅、发送普法短信、制作敬老彩铃、举办《老年法》知识讲座或有奖知识竞赛、开展征文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抓好《老年法》的学习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刊播《老年法》公益广告,策划组织采访报道活动,强化敬老思想道德建设,大力传承孝德文化。要广泛组织《老年法》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敬老传统美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社会各界投身于敬老助老行动。

(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老年人送温暖。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老年节期间,区领导将走访慰问部分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各级各部门也要将走访慰问活动作为了解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解决老年人困难的桥梁和倡领敬老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途径,对走访慰问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深入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人家庭,对老干部、老职工、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别是老党员、老英模进行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人手中。

(三)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掀起助老服务活动高潮。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掀起敬老、助老服务高潮。民政、教体、卫生、司法、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关爱老人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广泛开展义诊、义演、理发、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家政服务、家电维修、读报读书、亲情陪护等助老服务。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写敬老文、说敬老话、做敬老事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敬老助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幸福周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和途径,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要特别关注高龄、特困、失能老人的生活,采取结对帮扶和集中救济救助等措施,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各界为老龄事业、老年人捐资,为老年人订阅报刊,向老年人赠送电视机、健身康复器械等用品。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为老年人集体办理或子女为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保障能力。做好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工作。交通运输、卫生、文化新闻出版、教体、旅游、司法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老年优待规定的服务细则,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优待照顾,努力营造敬老助老、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老年维权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以敬老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要以《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贯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执法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跟踪问效,对拒不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切实把各项老年法规和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反映老年人的诉求,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要组织开展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强化社会各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直通车老年维权示范岗的作用,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建立老年人维权投诉信箱,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群体的特殊需求。对60周岁以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拓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对高龄、空巢、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尽可能采取上门服务。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本着热烈简朴、注重实效、健康安全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广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老年节庆祝大会、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广泛征求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对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场地使用费要优惠、减免,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教体、总工会等部门要加强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为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提供条件。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突出活动主题,立足服务宗旨,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活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切实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参与到敬老月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坚持贴近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注意倾听老年人的心声,注重为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全社会的关怀与温暖,做到开展敬老月活动与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完善敬老助老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相结合,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谋福祉,进一步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老年节宣传口号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8

 

 

附件

 

老年节宣传口号

 

1.热烈庆祝我市第27个老年节

2.深入学习贯彻《老年法》  积极构建幸福周村

3.倡领尊老敬老之风  唱响时代和谐之音

4.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

5.尊老敬老爱老助老  构建幸福周村

6.增一份孝心  添一份和谐

7.用真情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8.敬老乃社会公德  养老乃人生本份

9.真心爱老是公德  真诚助老是道德  孝敬长辈是美德

10.心系老人  情暖万家

11.尊老敬老功在千秋  营造和谐造福万代

12.聚百姓之力  汇万众之智  做敬老工作

13.尊老敬老你我他  和谐传遍千万家

14.倡导敬老之风  促进社会文明

15.尊老敬老有你我的一份责任

16.人间百善孝为先  尊老敬老爱先行

17.孝敬始于心  关爱践于行

18.一城文明风  满目敬老情

19.一举一动建幸福周村 一言一语聚敬老真情

20.人人争当爱心使者  个个甘做敬老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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