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物流行业集中整顿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发〔20133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周村区物流行业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4

 

 

 

周村区物流行业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改善物流行业环境,提高物流效率,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物流行业开展集中整顿活动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3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按照整合、规范、提升、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解决物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使全区物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可靠、诚实信用、服务优质的物流市场体系。

(二)工作内容

1.整顿范围和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货运代理、代办、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中转、机动车停车场、搬倒装卸业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2整顿内容

1)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全面核查物流经营场所的经营资格并进行登记造册,摸清物流行业底数。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各类道路运输的非法经营行为。对经营手续不全,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范围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2)整顿违规经营现象。重点整顿货运信息服务部、货运代理、无车承运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欺骗敲诈等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团伙和其他欺行霸市、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不法分子,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道路运输、黑物流、无证经营等行为。

3)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把货运市场准入关,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对照驾驶车辆、开行线路类别以及运输、押运危险品种类,重点对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进行清理,凡与其从业资格类别不符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全面督导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

4)规范行业管理。严格查处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经营许可中的不规范行为,严厉查处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与不法经营业户勾结、中饱私囊等违纪行为,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工作。全面清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凡个人参与道路运输经营的必须退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运输企业内兼职。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顿工作自201312月开始至20146月底结束,按照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12月)

各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集中整顿工作总体要求,明确整顿活动的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集中整顿工作,迅速摸清本辖区内物流企业户数,包括企业类型、从业人员、用地性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集中整顿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月至5月)

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拆违打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针对清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顿。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整顿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通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专项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6月)

各单位对本次集中整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情况报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整顿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汇总后报区政府。

四、重点部门责任分工

此次全区物流行业集中整顿活动由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顿活动的协调、督查、调度和情况上报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集中整顿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汇总。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物流行业领域内涉黑、欺行霸市、抢劫、盗窃等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政执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整顿范围内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车辆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清理核查,重点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准入前的初步审核和监督管理;核查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有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操作规程、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区安监局:负责物流行业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整顿范围内乱搭乱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区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对专业市场内列入整顿范围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清理整顿。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区政府或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监督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周村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核定整顿范围内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物流行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及年检验照的监督管理,对无合法手续的不予受理;严查整顿范围内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确定整顿范围内经营场所土地性质的界定,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周村交警大队:负责对物流企业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集中整顿工作。成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摸清区域内物流企业户数,制定具体可行方案,切实开展好此次集中整顿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物流行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物流行业集中整顿活动的重要性,结合责任分工,尽快制定集中整顿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在集中整顿工作中加强配合协作,按照时间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和工作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整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保证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在集中整顿工作中,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导,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对物流行业的监管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在集中整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得越权执法,保证集中整顿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物流行业集中整顿宣传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强化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意识,为集中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在2014610日前将开展物流行业集中整顿工作总结材料报区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9520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