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字解读)《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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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5-551288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19号);2024年12月2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淄政办字〔2024〕59号),按照《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周政办字〔2023〕31号)中预案修订相关要求,当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我区对照市预案,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特征和重污染天气实际,对我区《应急预案》实施了修订。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中关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条款和规定进行编制。
三、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内容共十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预案体系。第二部分为责任单位及职责,明确我区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第三部分为预报预警,包含风险评估、预警分级、监测预报及预警发布、联防联控、预警解除与调整。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对应急响应分级、修订减排清单、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总体减排要求、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等内容做出要求。第五部分为信息发布,明确了应急预案发布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关内容,对部门信息发布职责、预警发布内容、发布途径等提出要求。第六部分为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采暖季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后及时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经费保障、能力保障、通讯保障、物资保障等内容。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包括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预案修订条件等内容。第九部分为责任追究。第十部分为附则。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解读科室:大气环境科
联 系 人:解玉
联系电话:0533-645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