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399)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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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545G/2026-558791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2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399)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周村区市民之家附近文明实践中心牌后侧门厅内经常存在摩托车和电动车乱停乱放,尾气异味扰民,要求治理。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市民之家摩托车、电动车停放管理,新施划部分电动车停车位,安排专门安保人员负责规范、引导办事群众形成有序停车行为习惯。目前已完成电动车停车位增设工作,安排专门安保人员定点值守并加强日常巡查,引导摩托车、电动车统一停放至指定区域。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规范市民之家摩托车、电动车停车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目前已按要求落实各项整改举措,整体情况达到办结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年6月22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3-6195081;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33-68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