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商务局
标题: 区商务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销号整改事项“回头看”大排查的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493206620A/2020-50320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销号整改事项“回头看”大排查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0
  • 字号:
  • |
  • 打印

区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单位1项,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近期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反馈问题三十三: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一3000亳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Ⅳ和国V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O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该项问题中,我单位负责全区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国六车用汽柴油。

目前我区共有34家成品油零售企业,为了加强全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管理,自2019年11月开始按照市委办公厅文件要求在全市推广安装“成品油追溯系统”。我区34家成品油零售企业已全部完成安装,均已实现供应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了信息化实时监管。通过近期对部分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检查未发现销售普通车用汽柴油情况。

 

周村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