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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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493206620A/2026-55760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商务局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姜萌路、周隆路、周演路、张楼路段、杜家市场催化剂周边早市、集市沿线环境卫生存在治理不到位问题,如高音喇叭叫卖噪音扰民问题,剩余物品丢弃带来环境问题。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保洁公司、各村持续做好日常保扫,早市、集市结束后及时清理,改善沿线环境卫生;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已对反映各道路进行了集中整治,消除了噪音扰民和乱丢垃圾行为。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验收情况
2026年4月15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9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南郊镇,联系电话:0533-6060088;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533-619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