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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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12-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审计局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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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1122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杨延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2017727日,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明财经纪律,充分利用审计倒逼机制,推动制度建设。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的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刘伟区长、路德芝副区长都分别作出批示。路德芝副区长亲自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并责成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分解,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完成时限。

审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促进国家、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问题分类梳理、分析原因、区别处理,督促整改。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深层次整改。在督导被审计单位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推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发挥审计职能优势,助推重点事项整改。紧跟全脱贫攻坚、解决大班额等跨年度工作部署,构建审计跟踪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长效监督机制,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根据审计发现的我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周发〔2014〕8号)中的问题,写出审计要情,刘伟区长、路德芝副区长分别作出批示,责成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委办公室,根据审计建议,对该文件进行修订通过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为各部门单位勇于改革、创新、干事提供了制度保障。

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审计问题的整改,并从完善制度方面入手,从源头上加强对问题的全面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年初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整改,提早启动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从紧从细编制预算,提前布置预算编制工作,给部门更充足的时间早编、细编预算,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分部门、分项目细化编制,明确专项资金的政策总体目标、使用范围和方向,提高细化到位率。

2.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对报告中提到的2016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3个项目进行了及时整改,补充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申请表》。今后,区财政局将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的通知》(淄财采〔2017〕4号)文件规定,对年度内追加(调整)部门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追加程序。

3对未及时拨付专款3436.7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截至11月14日,2016年度专款已拨付1820.83万元,剩余1615.91万元,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4对滞留专项资金1027.31万元的问题,截至10月底,已拨付840.76万元,尚有186.55万元未拨付,主要包括:一是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质保金23万元;二是周村区九鼎莲花山核桃基地示范项目根据进度拨付资金,余款123.55万元;美丽乡村覆盖率提升项目因未竣工验收且未出具审结报告,余款40万元。

5对追加预算比例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把控预算追加,加强预算刚性约束。

6对部分单位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问题,区财政局正积极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地税分局、组织部、人社局等多个部门协调,实现下一步工资统发。

7对部分政府采购资金未实行直接支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整改,今后政府采购资金不再拨付政府采购专户,直接通过预算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8对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535.6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下达催缴通知书,已督促南郊卫生院完成整改,入库55.59万元,实验学校的问题,区财政局6月底已撤销全区预算单位基本户,将该单位的资金统一收回到财政管理。

(二)重点部门审计整改情况

1对2015年末部门结转结余资金290.81万元未纳入2016年预算的问题,预算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及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确保今后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区财政局在安排编制2018年度预算编报工作时,已经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年末结余资金编入2018年度的预算。

2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3.61万元的问题,预算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的编制,严格做到有预算才有支出,在预算编制范围内使用资金,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3.对个别部门决算编报数据不实、编制事项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年末编制决算报表时,对各预算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真实准确编制决算报表,同时,加大对各预算单位决算报表的审核力度,确保决算真实准确。

4. 对因公出国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问题,预算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及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确保今后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门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94.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制度明确了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经各单位财务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会、区委组织部的三层审批流程,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的,应及时将培训计划补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年初无法预测的各类培训,将按照各部门前三年的平均数列入年度预算。

2. 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超预算支出826.85万元的问题,周村区财政局双管齐下,一方面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规范“三公”经费追加程序,一方面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

3对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结算比例低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从4月份起,将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情况以《公务卡消费记录统计表》按月报送区主要领导、区监察局。5月份,区财政举办两期培训班,涉及全区131个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工作人员,具体阐述了公务卡改革的工作要求,并对公务卡业务操作报销流程及疑难进行问题解答。从2017年1至10月份公务卡还款消费情况看,全区用卡单位76个,还款2237笔,支出476万元,增长381%。

4对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周村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有公函有接待,严格在标准范围内接待,并加强报销审批程序的管理,切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将对公务接待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从严处理。

5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周村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办法》的要求,公务用车保险实行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公车费用支出,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将对公车管理运行费用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从严处理。

(四)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对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规模过低的问题,在去年155万元的基础上(含北郊镇30万元),截止到10月底,我区当年已发放扶贫贷款16605万元,共带动贫困人口121人,发放贷款总额及带动贫困人口数,分别是2016年全年的4.84倍和4.17倍,实现了大幅增长。

2对项目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收益分配制度,安全、合理分配扶贫资金。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全区实际,强化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科学规划资金,合理安排项目,最大限度扩大受益贫困人口覆盖面。2017年,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045.04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6个,其中投入3个省定贫困村435万元(其中有200万元旅游扶贫资金是省专项下达给南郊镇山头村、演礼村2个重点贫困村的),占比41.63%;投入57插花村”610.04万元,占比58.37%,进一步扩大了贫困插花村产业项目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区123插花村中,还有9个村尚未实现产业覆盖。二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收益分配,覆盖相应的贫困人口,并将分红名单进行公示,规范相关程序。三是强化措施,严格落实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管理和收益保障,维护贫困群众利益。四是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督导督查力度,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按期投产达效,落实项目收益及时、足额发放。

3对部分产业项目仅采用发放分红的方式扶贫的问题,区扶贫办针对目前贫困户存在老龄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状况差、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等客观原因,将进一步摸清贫困户需求和身体状况,精准到人予以重点帮扶,力所能及帮助贫困户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4对产业扶贫项目无收益或者收益率过低的问题。周村区扶贫产业项目在编制、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贫困村班子较弱,对市场规律把握不准,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低,致使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难度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运营效益分析,把握市场经营热点,增加项目运营效益,提高贫困人口受益增收。一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精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二是加强对可行性评估论证,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能自主经营的自主经营,能对外承包的对外承包,通过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确保项目如期投产达效。

(五)盘活存量资金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形成二次沉淀122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计划2017年第四季度,向区政府提报盘活存量资金使用方案,对照今年支出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已收回的存量资金。

2对部分统筹措施未落实的问题,区财政局从今年开始,编制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清理规范专项资金预算,对设立时间较长、政策依据不充分、资金效益低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安排;不重复设立专项资金,不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2017年8月,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周村区财政整合涉农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周扶办发〔2017〕6号)。2017年全区确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3618.3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5.042万元(包含省级资金222.042万元,市级资金323万元,区级资金50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2573.32万元(包含中央资金982.15万元,省级资金361.8万元,市级资金852.47万元,区级资金287.9万元,其他资金89万元)。

3对行政单位银行账户全面清理工作未及时完成的问题,2017年5月初,启动账户清理工作,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下发《周村区开展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17〕27号)及《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截至6月底,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已清理完毕。

(六)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审计整改情况

1对新建路小学、周村一中等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城镇普通中小学未纳入规划方案的问题,区教体局已将周村一中改扩建项目纳入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8-2020年)》,新建路小学受周边地理条件限制,无法通过扩建来增大学校规模,将通过中和街小学、北门里小学的改扩建,调整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来解决该校大班额问题。

2对东门路小学(原聚恒小学)实际建设内容与上报规划方案不符的问题,由于编制规划时,要求上报时间紧迫,东门路小学当时的规划建设规模主要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测算得出,此标准为省定最低标准,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后经充分调研,区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东门路小学项目实际校舍面积为12329.16m²,实际建设按照该批复文件规定的规模实施。

3对正阳路小学西校区未及时开工建设的问题,截至2017年10月底,已开工建设1幢教学楼,2幢综合楼,1幢办公楼。因仍有3户民居未拆迁,造成食堂体育馆楼仍未开工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区审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不仅要监督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还要发挥在深化改革、推动依法建设、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积极创新审计方法。

(一)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全面开展“四本预算”审计,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财税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重点专项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推动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二)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审计规划,实现审计全覆盖。结合审计资源状况和审计需求,着眼当前,适度超前,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制定好审计规划,对审计工作做出总体部署,与省厅统一计划项目相结合,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相结合,与稳增长政策审计相结合,与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项目相结合,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依法对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资金审计。加强扶贫资金、节能环保、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执行审计,促进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深化政府投资审计,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