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审计局
标题: 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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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2-22 发布机构: 周村区审计局

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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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7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加强整改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出了审议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并要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制定相应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涉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区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预算编制不细化,年初批复到位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完善预算编制流程,在部门预算系统中设置参数,明确日常公用支出不能超30%,力求经济科目细化准确、专项资金尽量细化分配至基层单位。

  2.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将各项收入包括结余结转资金和支出全部纳入下一年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实编制部门预算并上报结转结余资金。

  (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采取在集中支付系统设置“同名账户申请”提交限制,除社保单位同名收支账户、特殊账户外,预算单位无法提交同名账户信息;严格落实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对预算单位账户进行清理规范;建议列入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对预算单位审计事项。

  2.对未及时拨付专款7769.3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截至9月30日,2015年度专款已拨付3034.34万元,剩余4735万元。将进一步加快专款拨付进度,及时拨付。

  3.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结算比例较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应用管理的通知》(周财字〔2016〕5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区部门单位的公务卡管理和使用。

  4.对部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周村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做出要求,严禁超预算支出。

  5.对决算支出不真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决算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编制部门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结余结转必须真实体现,加强预算与决算的有机衔接。

  (三)重点部门审计整改情况

  1.对滞留专项资金722.6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正在积极整改。截至9月30日,已拨付512.00万元,尚有210.60万元未拨付。

  2.对企业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共计71.67万元的问题,周村地税分局已征缴33.97万元,另2户企业淄博润义金环保新材料公司、山东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合计税款37.70万元未缴纳,地税部门已下达了催缴文书。

  3.对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375.04万元的问题,区环保分局积极整改,自2015年6月份停止征收保证金,并制定了清退计划,鉴于此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清退保证金51.10万元。

  4.对上级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101.00万元的问题,周村地税分局已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

  5.对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19.89万元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16年9月18日向地税分局缴清税款。

  (四)信息系统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系统安全不规范的问题,各预算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一是先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二是逐步完善信息化项目的硬件配置及信息系统化安全管理的基础设施配置。三是加强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使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区扶贫办专门召开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会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时到所在镇财政所报账提款。截至2016年7月底,我区以前年度扶贫项目未报账的191万元资金,已全部完成报账工作。2014年度王村镇大史村养殖项目、南郊镇演礼村项目、南郊镇前辛村项目和2015年度15个未完工项目均已于2016年7月底全部完成,并通过第三方验收。

  (六)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排污费未及时征收入库10万元的问题,区环保分局已经追缴并入库。

  对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存在问题的企业目前由于自身原因,已经停产。

  三、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根据区人大审议意见,区政府督促区财政、审计等部门从预算编制、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等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绩效。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区财政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把所有的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安排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从预算龙头抓起,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的通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到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优化财政支出,尤其是区级重大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核,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突出重点资金和资产管理。区财政认真清理检查了各类财政资金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修订完善了《关于修订印发<周村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周村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应用管理的通知》一系列制度,严格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今后,审计局将重点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单位进行审计,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职履则,规范管理财务收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