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14X4/2017-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0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审计局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8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727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杨延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我区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以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情况、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财政资金绩效情况为重点,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直7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对我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调查。对在2016年度已经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区上下按照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思路,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使我区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良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坚持把握发展主线,以创新发展为核心驱动力,积极扩大有效供给。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7%同比增长10.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4%,增长3.60%

——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涵盖除涉密部门外的全部部门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当年一般预算公共支出的比重为3.89%,达到中央确定控制在占比9%以内的目标。

——全力落实民生政策。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46905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4.05%。如:投入5741万元,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及发放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投入3223万元,落实国家助学金、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助学政策,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班主任津贴等补助。投入11643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提标扩面。投入9067万元,完成保安生活北区、东街生活区等18个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综合提升机场路、新建东路等城乡主次干道,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基础设施功能。

——全力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市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0.29亿元,截至2016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83亿元。当年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71969万元,主要用于孝妇河综合治理等项目还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策划棚户区改造、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区医院迁建、解决大班额等11个融资项目。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区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74537万元,支出总量274537万元,收支平衡;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民生提标扩面等难以预见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3586万元,支出总量103586万元,收支平衡;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16年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各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9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3008万元,全年收支结余-110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315万元。

决算草案与年初向区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区一般公共预算累计结余结转调增3829万元,调入资金增加662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余结转减少2166万元,调出资金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期间,由于资金在途、上下级结算补助变动等原因,导致部分数字有所增减。

(二)区级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1.年初预算不细化。2016年年初支出预算为19.6亿元,其中有3.4亿元的支出预算未明确落实到部门或项目,预算细化到位率仅为82%。如:2016年,交通局年初编报部门预算时仅以项目支出列示530万元,未按支出分类细化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经审计抽查,20169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有3个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预算编制不完整的情况,涉及资金5583万元,占抽查项目总金额的17.6%

3.未及时拨付专款3436.74万元。2016年,区财政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2280.33万元,实际拨付16863.01万元,当年未及时下达5417.32万元。截至20173月底,拨出专款1980.58万元,应拨未拨3436.74万元。

4.滞留专项资金1027.31万元。经延伸审计,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九鼎莲花山核桃基地项目、美丽乡村提升项目等10个项目,其中有1027.31万元未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滞留在区财政,占项目资金总额的41.88%

5.追加预算比例高。2016年,全区通过追加列支预算支出42171.27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21.26%。追加预算的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未执行部分。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2016年,我区4个乡镇卫生院、地税分局等5个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二是部分政府采购资金未实行直接支付。经审计抽查,2016年部分政府采购资金先经政府采购户、科室零余额户等账户过度后,再拨款支出,相关政府采购资金合计2833.37万元。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实行直接支付。2016年度,区财政将道路工程款、安防工程款等通过区交通局账户拨付到各项目单位,涉及资金805.74万元,未实行直接支付。

7.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535.68万元。经延伸审计,2016年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535.68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单位整改入库60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今年对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粮食局等7个部门的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决算支出不真实、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完整等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90.81万元。2016年,部门年初预算未包含2015年末的部门结转和结余。重点审计的7个部门中,有3个部门存在此问题,金额合计290.81万元,如:区民政局251.86万元、区文新局34.66万元。

2.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3.61万元。2016年,重点审计的7个部门中,有3个部门存在此问题,主要表现为无预算列支出国出境费、来访人员住宿费、临时工工资等及超预算支出交通费,金额合计23.61万元。如:区水务局19.45万元、区经信局2.15万元。

3.决算编报数据不实、编制事项不准确374.14万元。一是决算数据不实188.73万元;二是决算编报事项不准确185.41万元。重点审计的7个部门中,有3个部门存在此问题,如:区粮食局14.07万元、区人社局185.41万元。

4.预决算信息公开中因公出国等信息公开不完整。区民政局在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时未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内容。

(四)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方面

2016年,区级119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数2111.08万元,决算支出1748.75万元,比上年降低27.8%。从审计情况看,区直各部门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持续下降。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部门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94.1万元。2016年初区财政批复的部门培训费为337.11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实际列支531.21万元;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年中安排的培训计划未列入年初预算。

2.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超预算支出826.85万元。2016年初,区财政批复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分别为6万元、9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分别为16.16万元、906.69万元,超预算支出合计82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公安分局警务用车更新提升在年初未列入年度预算784万元。

3.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结算比例较低。2016年,在我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119个预算单位中,有89个单位办理了公务卡,其中75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占已办卡单位的84%。已使用公务卡的18个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仅占全年授权支付额度的0.2%,公务卡结算比例较低。重点审计的7个部门,普遍存在此问题。

4.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2016年,部分单位无公函接待或报销公务接待费时无接待清单。重点审计的7个部门中,有4个部门存在此问题,如:区人社局、区水务局。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016年,区经信局公务用车保险、维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了处理。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改进管理等措施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底前报告区政府。

二、政策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下半年以来,区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要求,参与或组织实施了8项政策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涉及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跟进政策落实,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相关情况如下:

(一)实行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74-5月,区审计局对我区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全区筹集扶贫资金1122.80万元(其中:中央29.20万元、省级234.20万元、市级57.40万元、区级802.00万元);实施产业脱贫项目35个,完成336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占承诺数的100%。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金融扶贫发力不足,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规模过低。根据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按照风险补偿金总额放大10-15倍的额度发放小额扶贫信贷。2016年,区扶贫办批复的扶贫贷款项目155万元仅占金融风险补偿金的1.03倍。二是项目资金分配不合理。2016年,每个省定贫困村可分配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均为30万元。由于各村的贫困人口数量差别较大,户均扶持资金分配不平衡。如最多的村为426人,最少的为8人,户均资金的差异较大。三是部分产业项目仅采用发放分红的方式扶贫。如王村镇姚家村、朱家村、上沙村的项目仅给贫困户发放分红收益,而没有贫困户务工。四是产业扶贫项目无收益或收益率过低。按照省级资金平均分配的要求,每村仅得省级资金5万元,资金量少,扶贫项目的直接经济收益几乎没有。通过抽查2015年扶贫项目,项目未实现预期年产值,每户每年收益仅有200.00元左右,贫困户收益比较低。

(二)盘活存量资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74-5月,区审计局对区本级及所属预算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6年底,财政部门管理的财政存量资金较2015年底增加0.03%。至20173月底,已消化存量资金2403万元。从审计结果看,我区对盘活存量资金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审计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形成二次沉淀1221万元。二是部分统筹措施未落实。截至2016年底,周村区项目资金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未对农业资金进行优化整合;未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三是行政单位银行账户全面清理工作未及时完成。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应于201611月底全面结束。20175月初,我区启动账户清理工作。截至6月底,该工作基本完毕

(三)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审计调查

201610月,区审计局对我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新建路小学、周村一中等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城镇普通中小学未纳入规划方案。二是部分规划建设的学校规模过大。如:周村实验学校规划超规模9个;周村二中规划超规模18个。三是实际建设内容与上报规划方案不符。如:聚恒小学预计新建校舍8195平方米,截止审计日,建筑面积已达到13013.16平方米。四是由于征地、土地补偿等原因,正阳路小学西校区教学楼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

对以上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下半年以来,区审计局完成了对114项工程的招投标预审、22项工程的预算审计和17项工程的结算审计,切实做到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从审计结果看,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仍然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一是17项工程的结算审计,工程提报值25461万元,审定值19971万元,审减5490万元,平均审减率达21.56%。二是22项工程的预算审计,工程提报值40420万元,审定值36070万元,审减4350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0.76%。三是114项工程的招投标预审,工程提报值138718万元,审定值125235万元,审减13483万元,平均审减率达9.7%。目前,正在对正阳路提升改造,宝山绿化工程,2017年周村区老旧小区改造,姜萌路改建工程,G309改建工程等工程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对全区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各部门、单位主要存在单位在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不合规或制度执行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不到位等5个方面的问题,查出问题金额共计1619.97万元。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为:9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不合规或制度执行不到位240.43万元,10个单位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1322.30万元,8个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不到位等。

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客观地评价了有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组织部门报告了审计情况。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了处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了审计决定,根据审计建议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审计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经全部整改。

(二)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了做好2016年村官直审的探索工作,区审计局通过审计调查,制定了《周村区2016年度村居审计工作方案》,并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01611月,区审计局根据政府工作要求,对7名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部分村(社区)在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管理及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管理等4个方面存在问题,查出问题金额共计1371.68万元。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为:4个村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存在问题、涉及金额100.99万元,7个村居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719.90万元,4个村居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

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客观地评价了有关村居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向区委、区政府及组织部门报告了审计情况。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了处理,各有关村居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审计出的问题被审计村居已经全部整改。

    五、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科学安排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夯实预算信息公开基础,不断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使用绩效。推进重点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严格项目审核,加强对项目实施进程、支出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

    (三)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力。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合理的支出标准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决算真实完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四)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把查处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

区政府对审计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刘伟区长并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审计意见,并将整改情况于20179月底前书面报告区政府,对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将严肃追责。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区政府将在今年11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