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周村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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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14X4/2016-11236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6-12-2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审计局 |
—2016年7月28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杨延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请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我区2015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适应审计工作新常态,强化宏观政策、经济转型、权力运行、政府投资和民生工程审计监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的全覆盖。按照市县(区)“一体化”审计组织模式,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直9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我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社会救助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在2015年度已经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区上下按照区委“项目为纲、民生优先、实干当先”的工作要求,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使我区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良好。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涵盖除涉密部门外的全部部门单位,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实现预决算规范管理和公开透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压减8.62%,占当年一般预算公共支出的比重为2.03%,达到中央确定控制在占比9%以内的目标。
——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全年民生支出14.36亿元,增长33.14%。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小麦“一喷三防”等强农惠农补贴2383万元。加大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和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发放补贴3652万元;投入2300万元,保障正阳路小学建设,对南郊镇贾黄小学和南郊中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对王村中学和北郊中学运动场进行升级改造。为8788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和免费电量补助等3029万元;投入30945万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投入1894万元,完成惠及12000户居民11个社区的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和5500户农户旱厕改造,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城乡环境得以改善。
一、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周村区决算草案显示,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99489万元,支出总量299489万元,收支平衡;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民生提标扩面等难以预见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91710万元,支出总量91710万元,收支平衡;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15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不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5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979万元,全年收支结余25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862万元。
决算草案与年初向区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区一般公共预算累计结余结转增加115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余结转减少100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期间,由于资金在途、上下级结算补助变动等原因,导致部分数字有所增减。
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审计情况
1.年初预算不细化、不准确。一是2015年初预算指标171319万元,其中有28466万元预算指标,只安排了使用方向,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二是2015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占日常公用支出65.05%,其中,超过50%的有37家,占全区116个预算单位的31.89%。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799.93万元。根据财政部门提供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2014年底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799.93万元(为3个预算单位决算数,占全区预算单位116个的2.59%),财政部门2015年批复部门预算时未列入。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2015年,周村区116个预算单位中有56个单位年初编政府采购预算15388.02万元(其中一级预算单位36个)。实际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合同金额28360.00万元。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预算单位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经审计抽查,区本级有7个部门单位一次性支出10万元以上未实行直接支付,涉及金额886.09万元,分别占周村区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116个部门单位和商品服务支出总额的6.03%和2.42%。二是部分预算单位违规转款93.48万元。经审计抽查,2015年有3个本级预算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本单位其他账户,涉及金额93.48万元,分别占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116个预算单位和授权支付金额的2.59%和0.35%。三是部分单位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2015年,周村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116个预算单位中有4个乡镇(开发区)中心卫生院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
5.转移支付未及时分解下达15371.05万元。2015年,区财政共拨付上级转移支付51149.25万元,扣除据实结算项目,有15371.05万元未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部门和下级财政,占年度实际拨付的30%。
6.未及时拨付专款7769.34万元。2015年,区财政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3670.35万元,实际拨付12765.25万元,当年未及时下达10905.09万元。截至审计日,拨出专款3135.75万元,应拨未拨专项转移支付7769.34万元(其中审计过程已整改601.91万元)。
7.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对周村区中天玫瑰科普示范基地项目、周村区利成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等20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2894.1万元,延伸审计15个项目。发现以下问题: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722.60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根据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提报的年度预算专款应拨未拨情况表及相关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说明材料,经审计抽查2015年预算专款722.60万元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滞留在区财政。
(二)地税审计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
(1)上级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101.00万元。2015年,该单位收到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合计101.00万元未单独核算。
(2)税收征管不合规。一是代开发票报送资料不完整,部分代开发票业务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企业申报不实,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共计71.67万元。
2.“三公”经费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二是公务用车保险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三是报废车辆未核减固定资产账。
(三)区直部门审计情况
对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分局等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相关专题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决算支出不真实、与实际支出数不符、未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457.05万元。2014年末结转和结余在2015年编制预算时未反映457.05万元,其中:区发改局31.32万元、区民政局330.63万元、区环保分局95.10万元。
2.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6.51万元。一是区发改局超预算支出22.63万元,超出部分资金来源为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无预算列支办公费3.64万元。二是区环保分局无预算列支会议费0.24万元。
3.决算支出不真实、与实际支出数不符193.85万元。一是区交通局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年末决算数47.85万元与账面实际支出数222.51万元不符。二是区环保分局预算资金列支项目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支出不实10.44万元。三是区发改局决算报表中未反映年底结余资金8.75万元。
4.未执行政府采购17.71万元。一是2015年1月,区民政局支付路名牌制作费8.32万元;二是2015年12月,区交通局支付工程设计费9.39万元;以上两项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5.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19.89万元。区交通局以前年度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长期挂账,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入库19.89万元。
6.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375.04万元。区环保分局在加强对辖区企业单位的监管中以保证金名义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截止2015年末,该单位违规收取的历年保证金账面余额合计375.04万元(其中2015年收取10.60万元),未及时清退。
7.经费支出报销审批管理不严2万元。2015年2月,区经信局列支展板制作费2万元未附相关明细、未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
8.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对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全市信息系统实施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是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未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经审计核实,2015年度有7名低保人员、3名集中供养人员在死亡后未及时停发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该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收回应停发低保金、五保供养金合计0.90万元。
二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经审计核实,截至2015年底,周村区领取低保人员中,有10人因家庭条件变化已不符合申领条件。该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取消其低保待遇。
(2)信息系统专项审计情况
一是未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截至审计日,本次审计调查的8个区直部门均未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周村区信息中心也未根据职责要求制定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缺少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
二是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①区发改局、区交通局未按规定对所购置设备、软件或自主开发信息系统进行资产登记。②信息系统使用效率不高。经抽查,区环保分局排污费征收方面除个别规模以上企业使用在线监测系统核定外,其他多数企业仍采用物料衡量的方式核定,信息系统使用效率不高。③信息系统关键技术资料不健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7个单位的信息系统不同程度的缺少数据字典、用户手册等技术资料。
三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不规范。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如:区民政局、区环保分局、区房管局。②机房环境建设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抽查,区信息中心、区民政局、区环保分局、区房管局的机房内未设置火灾、水灾探测器,未安装闭路电视或成像系统和报警系统等监视装置,未使用门禁系统进行登记。③缺少信息化相关培训及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
(四)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审计情况
2015年,区级116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数2461.24万元,决算支出2422.06万元,比上年下降10.69%。从审计情况看,区直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持续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32.41万元。2015年初批复的部门“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分别为140.20万元、326.27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门实际列支会议费116.15万元、培训费458.68万元;培训费超预算支出。二是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结算比例较低。在我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116个预算单位中,有83个单位办理了公务卡,其中73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占已办卡单位的87.95%。已使用公务卡的10个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仅占全年授权支付额度的0.1%,公务卡结算比例较低。在今年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中,有8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以来,区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了26项政策跟踪审计,共涉及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等26个相关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跟进政策落实,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升级。相关情况如下:
(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5年11月,区审计局在对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中,抽查了财政专项资金1357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重点治理项目3个。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2015年我区成立了周村区空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截至2015年11月底,1579个治理项目,已完成1265个。从审计情况看,到2015年10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有明显改善,但存在以下问题:
1.排污费未及时征收入库10万元。截至2015年10月底,区环保分局征收企业排污费,未及时入库金额10万元。
2.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未完成。经核实,截至2015年10月底,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3项,已完成2项,未完成1项,为淄博玥泺纺织有限公司布袋尘改造项目。
(二)跟踪全市“工业强市三十条”财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共涉及国家、省、市三级资金共计2045.15万元、项目42个,其中国家级资金1216万元、项目1个;省级资金100万元、项目2个;市级资金729万元、项目39个。从审计情况看,我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淄发〔2015〕8号),研究出台了《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周政发〔2015〕54号),设立了“周村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淄博市周村区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和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涉企检查和收费工作的通知》(周工指字〔2015〕2号)文件,为落实工业强市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审计发现项目资金未按期支付的问题。2015年7月26日,省环保厅关于《淄博市周村柳园化工厂化工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鲁环函〔2015〕564号)要求,项目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包括项目完成、项目资金支付)。经核实,周村柳园化工厂项目资金最后支出日期为2016年2月2日,费用支出合计79.83万元。
(三)实行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6年3月,区审计局对我区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5年,区财政收到省级扶贫资金197.20万元,用于19个扶贫项目建设。从审计结果看,扶贫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基本到位。截至2015年12月,我区减贫计划基本完成,2015年15个贫困村整体全部脱贫。但在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拨付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资金报账滞后。截至2016年3月底,我区以前年度扶贫项目未报账191万元,其中:2014年,7个扶贫项目资金210万元,已报账103万元,未报账107万元;2015年,19个扶贫项目资金195万元,已报账111万元,未报账84万元。
2.项目进展缓慢。一是2014年的王村镇大史村养殖项目、南郊镇演礼村项目、南郊镇前辛村项目尚未完成。二是2015年项目共有19个,截至2016年3月底,已完成4项,仍有15个项目未按时完成。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下半年以来,区审计局完成了对40项工程的预算审计和8项工程的结算审计,切实做到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从审计结果看,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仍然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审减额达5022万元。一是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北郊镇高标准农田(提质)建设项目、区粮食局承建的2014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区交警支队隔离护栏项目等8项工程的结算审计,工程提报值2335万元,审定值2062万元,审减273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1.26%。二是G309及S102改建工程前期费用、2016年马鞍山水库蓄水工程、公路超限检测站项目概算费用等11个项目的预算审计,工程提报值6391万元,审定值5667万元,审减724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1.32%。三是完成了河道改造绿化工程、机场路升级改造工程等29项工程的招投标预审工作,工程提报值34196万元,审定值30171万元,审减4025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1.77%。目前,正在对区医院新院建设,新建路、机场路、丝绸路改造,四个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涿河、米河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区审计局对全区2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各部门、单位主要存在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政策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合规、对所属单位监管不严格、内控制度制定不完善等6个方面的问题,查出问题金额共计8473.16万元。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为:6个单位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政策不到位3908.82万元,22个单位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1737.49万元,18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743.30万元,10个单位内控制度制定不完善等。针对以上问题,区审计局客观地评价了有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组织部门报告了审计情况。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区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了处理处罚,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了审计决定,根据审计建议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和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科学安排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夯实预算信息公开基础,不断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二)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确保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加快推进改革,建立环保、扶贫等政策项目的监督机制,保障政策性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强化部门资金使用监管,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安排,进一步推动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的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督促预算部门管好用好部门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抓投资项目质量,努力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监理监管到位。切实加大跟踪审计力度,防范和化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投资效益。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批评指正,并对我区审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