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2026年度第4期食品安全“红黑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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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81J/2026-557599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安创建标准,
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第四期“红黑榜”
中哪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榜上有名”。

红榜

一、淄博大学城实验中学食堂
地址:周村区北郊镇政府所在地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实行食品安全公示;
2.食品安全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各项记录齐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进行公示;
3.食品加工间定期清理,环境卫生清洁;
4.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施设备整洁,分类管理,分开使用;
5.加工间操作人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着装要求;
6.食品原料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整齐存放。








特别提醒
周村区食品安全“红黑榜“将根据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实时更新。对于限期未整改的单位,将对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