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及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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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机构: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及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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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市监字〔202142

 

关于印发《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监管所,大学城分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5相关要求,现将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2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5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高效性、灵活性、民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等方面具有行政执法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种必要手段。开展行政指导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二)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

(四)公正公开原则。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应当公开。实施行政指导要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本着简明高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效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又能够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二、指导方式

在实施具体行政指导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域、不同事项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行政指导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政策指引。利用掌握的政策法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窗口摆放书式资料、发布法规查询工具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提供服务。

(二)意见建议。根据管理职能,利用专业优势,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协助、指导其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示提醒。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等问题,可以向其制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等,对某些时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以重点相对人约谈、公开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告诫函等形式,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规政策,告知管理要求,提示、提醒其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劝导警示。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不罚清单”等相关规定,通过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承诺书、不予处罚决定书等方式,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五)示范引领。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可以依法采取公开发布“黑红榜”、评树“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等方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警示、引领,实现管理目的。

(六)案件回访。对自己承办的重大执法案件或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警示、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有关要求

市区已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纳入2021年度一号改革工程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要在行政执法全领域实施行政指导,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行政指导,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实施行政指导,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加强指导审查,确实做到应指导全指导,能指导全指导,取得让全社会满意的效果。

(一)按照行政执法全领域实施行政指导的要求,政策法规科根据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我局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上传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行政指导专区科室、监管所、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做好行政指导宣传工作办理行政指导事项后要认真填写行政指导事项登记簿。

(二)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行政指导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或者事后全程实施行政指导,倡导行政指导无时不在。

(三)按照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指导的要求,执法人员在各自熟悉的执法领域,发挥掌握的信息资源和专业知识优势,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指导。

(四)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加强指导审查。政策法规科对行政指导事项进行指导,并对实施行政指导事项进行备案审查,审查指导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

(五)区司法局加强指导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区司法局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指导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做好行政指导事项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法制工作机构牵头、执法队伍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确保行政指导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法制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总结提高,认真研究破解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指导的工作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健全制度,稳步推进。要建立健全行政指导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行政指导目录,促进行政指导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行政指导程序,完善行政指导文书,在遵守行政指导原则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方式。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行政指导违法或者不当,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有机统一。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使行政指导工作切合本部门实际。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容要求,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方式方法,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调度,做好总结。市局将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跟进督促指导,对于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进行总结推广对于不按规定推进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相关科室单位在抓好行政指导工作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制作、存档,并根据要求及时统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

 

 

附件:1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2.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docx

行政指导目录清单.docx